在全球经济回暖显著放缓、经济形势阴云密布之际,地处厦门经济特区的企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在经济“寒流”中踯躅难行。面对困局,福建省厦门市两级法院强化能动司法,加强法企之间的联系,千方百计从帮助企业健康发展、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做出尝试和探索,切实提高审判质效,创新机制应运而生,开辟司法助企“评估机制”,延伸审判职能,为企业提供司法服务,帮助企业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助力企业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真正为司法助企实现“零距离”服务,优化投资环境,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以汩汩“暖流”切实帮助辖区企业安全度过“寒冬”。
■雪中送炭
让企业吃下“定心丸”
厦门的鼓浪屿闻名遐迩,旅游热潮长盛不衰。伴随厦门旅游业的持续火爆和鼓浪屿上家庭旅馆业的蓬勃发展,涉家庭旅馆纠纷日益增多,以一种新的系列纠纷类型进入到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为了促进鼓浪屿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思明法院鼓浪屿法庭的法官们经庭审与调查,发现家庭旅馆纠纷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多数商家往往不开具收款收据,消费者投诉未退还房款,却拿不出付款凭据;经营过程中缺乏知识产权保护观念等方面导致纠纷产生。
为此,思明区法院向鼓浪屿家庭旅馆业协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呼吁商家增强风险意识和证据意识,提升守约履约能力,并增强法律意识,提升依法经营能力等。
“司法建议发出后,鼓浪屿家庭旅馆协会及其成员商家主动举行联席会议,邀请我院法官参加。通过此次司法建议和成功整改,思明区法院维护了鼓浪屿家庭旅馆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激励了商家有序经营的动力,营造了良好的竞争氛围,获得业内各界肯定。”思明法院院长洪志坚告诉记者。
让鼓浪屿的家庭旅馆经营者吃下“定心丸”,这只是厦门法院加强和延伸审判职能,为企业排忧解难的一个剪影。
去年至今,厦门中院受理涉及企业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公司解散等纠纷案件激增。在审判中,该院民二庭坚持“放水养鱼”原则,扶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处理股权转让、公司解散案件中,我们坚持秉承化解公司股东纠纷、维护小微企业发展的理念,正确适用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注重调解工作,既妥善解决股东内部矛盾,又维护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同时,还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智囊服务,帮助企业提升预防风险能力,解决各类难题。”厦门中院民二庭庭长刘新平介绍。
备受当地关注的厦门星星实业公司与厦门星星工艺品公司均是由香港星星实业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公司濒临破产,留下3000多名工人和约5亿元人民币的债务,估值约2亿元的厂房被银行申请保全,明显资不抵债。之后,星星工艺品公司、星星实业公司分别由海沧区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草案,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对于进入“康复治疗期”的两家企业,海沧区法院并未就此停歇,而是坚持回访两家公司多达十余次,法院领导还多次亲自参与协调税务机关办理退税400多万元,为重整计划顺利执行提供坚实的基础。在各方努力下,星星公司的破产重组计划最终得以顺利进行。
■四位一体
为外来员工定制“防寒服”
面对日益严峻的社会经济形势,作为集中了500多家企业的同安工业集中区,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涉及劳资纠纷、员工工伤赔偿以及原材料供销合同等纠纷也随之增多。
如何利用有限的司法资源来保障园区内企业和员工安心生产生活,推动工业园区的和谐稳定发展成为摆在同安区法院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反复思考和调研,同安区人民法院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同安工业集中区作为单独的试点,精心打造“无讼园区”。通过近半年来的试运行,在原有的“同安工业集中区诉调对接服务中心”的基础上,联合了法院、司法局、工业集中区管委办以及区工会的多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成立了“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各相关单位也共同参与制订了实施方案。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的成立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过去仅有法院和司法局两家挑大梁的局面,从全局的角度全方位地拓展了工作思路,即区政法委进行统一协调,法院、司法局、管委办和工会“四位一体”的群体性事件联动、信访等级评估机制,对可能引发集访、群访、闹访的案件及时通报,对信访等级进行评估,在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进行重点监控。四家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无论在应对突发事件还是处理群体性矛盾纠纷方面,均能得到更大的人员和物质保障,为“无讼园区”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值得一提的是,同安区法院提前介入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有效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据统计,2012年7月以来,同安区法院共诉前化解涉及辖区企业矛盾77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20件,调解撤诉10件,涉案标的额195.5万元,为园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科学执行
为企业注入“强心剂”
2012年8月,厦门中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银行申请执行的案件,在依法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的过程中,承办法官发现有一处不动产因涉及其他案件已被基层法院查封。为了保障涉案双方合法权益,中院执行局采取快速协调、快速执行的策略,将案件统一到中院执行,短时间内依法处理完涉案财产,为当事人实现了1000多万元的债权,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
2012年7月以来厦门中院执行局共为厦门市重点企业与金融机构开启绿色执行通道20多件次,涉案标的额达4亿多元,查冻、评估、拍卖、退转执行款等具体执行行为能快则快,减少企业在执行环节上所花费的时间和成本。
法院执行工作重在“和解”,尽力让申请人与被申请执行人两全其美。今年上半年,厦门中院以常熟科弘公司重整计划确认的清偿方案为基础,本着“申请执行人做出最大让步,被执行人释出最大诚信”的原则,采取说服教育和巧借外力等方式,3天内高效促成一起涉案标的额高达7000万元的借贷纠纷达成和解,最终使执行款项分期兑现。这样的结果不仅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利益,还确保维持了被执行企业的生存、职工的稳定,法院案件得以执行,获得了共赢的结局。
“法院这种为企业着想的执行思路和具体实践,就像给我们注入了‘强心剂’,为我们顺利起死回生提供了物质基础。”在接受采访时,该公司负责人感慨地对记者说。
处理上述这些执行案件,厦门中院执行局转变执行理念,立足人民法院执行职能,重视增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对社会大局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获得好评。
良好的执行工作质效,是建立在科学执行的基础之上。据了解,2012年6月,执行局在厦门中院党组的领导下,会同立案庭、思明法院、湖里法院开展了“司法助企”行动的调研工作,走访63家企业,与各相关政府部门举办多场座谈会,形成了近2万字的调研报告,打好“司法助企”行动理论基础。
架设企业“防火墙”
2012年11月,针对信用卡诈骗案件多发、高发的态势,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走转改”调研了该类案件高发的成因,了解金融机构对刑事司法保障的实际需求,向银行及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加大“司法助企”力度,遏制信用卡透支消费“民转刑”的不良趋势,减少刑罚规制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引发的社会矛盾。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组织两级法院刑二庭走访市银监局,进一步了解信用卡发卡、使用、催收环节及POS机的发放和管理的监管机制,并与部分银行及金融监管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就如何防范信用卡诈骗风险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并及时向金融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厦门中院刑二庭庭长黄冬阳告诉记者。
厦门和台湾一水相隔,随着两岸经济文化的交流,关系日益密切。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在厦台资企业3900多家,厦门台商合同投资逾58亿美元,实际到资44亿美元;其中投资千万美元以上台资企业54家;台湾百大企业中已有17家在厦门落户。厦门市的台企数量占全省数量的一半以上,投资总额占全省的67%以上;台资企业工业产值占厦门全市工业总产值的40%左右。
针对这种态势,2012年6月15日在海沧区人民法院成立的全国首个涉台专业法庭把“司法助台企”作为一个重要的命题。“我们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为重点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答疑解难,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正确估量自身情况,科学合理运营。在诉讼方面,采取一系列新举措推动涉台审判顺利开展。”该庭庭长曹发贵说,“这些举措旨在帮助广大台企增设‘防火墙’,促进他们健康发展。”
2012年8月,海沧法院对台资企业进行走访,了解到两家公司因经济形势变化、资金周转困难等原因陷入困境,并陆续被供应商及债权人等起诉。通过与两公司的管理者沟通,就两公司提出的项目转让、重组自救等的有关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
截至2012年11月,海沧法院涉台法庭已受理涉台案件433件,审结276件,调撤226件,调撤率达81.88%,并办理协助台湾法院送达司法文书案件23件,台商满意度很高。(作者:安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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