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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宝坻人民检察院五项措施预防青少年犯罪

2013-01-24 16:51: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天津政法报 

    日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五项措施,大力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认真落实未成年人轻缓刑事政策。牢固树立“少捕、慎捕、少监禁”的未检执法理念,根据具体案情,依法建议法院从轻、减轻处理或直接判处缓刑。

    将帮教工作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辖区内进行走访排查,对矫正对象进行风险评估,主动向每位未成年缓刑犯的监护人发放“帮教联系卡”,如遇问题可随时打电话咨询。

    建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档案管理系统。一方面,根据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表所载内容,对受理的每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详细录入系统。另一方面,与相关职能部门实现信息共享,提前记录重点人群的基本情况对个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追踪帮教。

    深化“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基地”的平台作用,深入学校为广大中小学生开展预防犯罪讲座、法律咨询等活动。

    加强社会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培养高品味兴趣爱好和文化内涵。切实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和文化图书市场整治,努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天津政法报 宋尤然)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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