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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洪泽法院涉诉纠纷化解纪实

2013-01-24 16:26: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去年底,洪泽法院捷报频传:先后从省高院获得“全省法院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2012年,洪泽法院审结的2112件民事案件中,调解撤诉1487件,调撤率70.4%,行政诉讼案件撤诉率81.8%,18件重点涉诉信访全部化解,居淮安全市第一。

    抓管理:审判质效双提高

    去年初,洪泽法院出台了《洪泽法院均衡结案管理办法》,对一线办案部门实行月结案率和结案均衡度双重考核。两次以上未均衡结案的部门与个人取消评先资格,并与日常考核、年终考核挂钩。这一办法实施后,该院结案均衡度指数、执结率指数节节提高,并带动了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的提高。截止到目前,该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202件,居全市前列。

    “我们始终把案件办理的好坏、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案件质量的唯一标准。”洪泽法院院长韩俊如是说。结合“万起案件评查”活动,洪泽法院出台《案件质量重点评查工作和责任追究办法》,对淮安中院二审、再审发改案件和本院再审改判案件进行重点评查,重点评查的案件质量分为不合格、基本合格与合格三个等次,并按相应等次追究责任。去年,洪泽法院对11件中院发改案件进行了评查,2件被评为基本合格案件,9件被评为不合格案件,并对承办人进行责任追究。

    法律文书反映法官的办案水平,承载着案件质量好坏。为提高文书质量,为此,洪泽法院专门成立法律文书审校室,制定《洪泽法院法律文书审校办法》,抽调10名业务骨干专门从事文书审校工作,从体例结构是否规范,语言表述是否准确,法律条文引用是否完整正确,裁判说理是否清楚透彻,提出修改意见并反馈到具体承办人。形成承办人撰写、庭长核稿、签发人签发、审校室审校的四级文书把关机制。

    一系列机制的出台,推动了洪泽法院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在全省113家基层法院里排名第一方阵,其中一审服判息诉率这一衡量案件效果的重要指标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一名。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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