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长岭县委、县政府召开大会,表彰奖励荣立集体一等功的长岭县人民法院。松原市委书记王常松,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树涛为长岭县人民法院颁发集体一等功奖牌,长岭县委、县政府给予该县人民法院100万元重奖。
一年来,长岭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进“两评查”活动,审判质效指标稳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扎实推进改革创新,相继推出一批具有长岭法院特色的、在全市乃至全省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司法工作品牌;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和队伍建设,充实和丰富了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核心价值观的长岭法院文化内涵;扎实推进法庭建设和司法政务工作,着力基层,亮点纷呈。为实施“12345”发展战略,建设幸福长岭作出了积极贡献,被县委荣记集体三等功,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命名为“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被省纪委命名为“吉林省百佳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被最高人民法院命名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在表彰奖励大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孙青林宣读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长岭县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的决定》。长岭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旭宣读了《中共长岭县委、长岭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长岭县人民法院的决定》。
松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庆东在讲话中希望,全市各级政法部门深入开展向长岭县人民法院学习活动,树立标杆、扎实工作、争先进位,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全市两级法院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建设,要按照“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和以德治警”的要求,大力加强学习、教育和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自觉承担起保一方平安和稳定、促一方发展和进步的神圣职责;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开展好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内提素质、外塑形象,让广大政法干警深入基层,融入民众。在感同深受中不断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在换位思考中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在公正司法中,让人民群众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李磊 记者 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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