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日渐突出,以广东为例,全省法院大约80%左右的案件集中在珠三角。”省法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坦言,简单增加执行人员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矛盾,只有改变传统的管理思维模式,才能突破阻碍执行工作的瓶颈。
去年6月以来,省法院部署25个法院开展执行精细化管理试点,将现代工业化管理理念应用到法院执行管理工作中来,其基本原则是“精、准、细、严”,强调在单位时间内审理执行更多案件。25个试点法院各显奇招。据不完全统计,25个试点法院平均个案执行周期为75天,较此前的90天周期缩短15天,案件执结率同比均有较大幅度提高,从60%提高到85%。
主动执行破解“执行难”
2008年底,为破解社会各界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广东高院在全国率先提出了“主动执行”的思路,经过一年多的试点工作后,于2010年1月起在全省法院全面实行,构建起一套新机制,包括主动启动执行程序、主动推进执行进程、主动形成执行合力、主动加强执行和解、主动构建“大执行”格局等多个环节。
2010年6月,为进一步整合全省法院执行资源、创新执行方式,广东高院部署全面构建三级执行指挥中心,该中心以省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指挥大厅为中枢,运转高效流畅,联动信息全面共享。2012年4月,广东高院在审判委员会内原有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民事审判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增设成立行政审判及执行专业委员会,作为全省法院执行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广东高院在全省法院建立和完善向申请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公开执行程序和执行进展情况,公开处理执行标的物、公开兑付执行款,重点案件全程录像跟踪,公布监督投诉电话等11项公开措施,保障当事人对执行情况的知情权,使案件办理更加公开透明高效。
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
2012年初,广东高院提出要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中引入精细化现代管理理念,指定25个法院开展试点,重点探索执行公开、执行资源优化配置、执行流程管理、执行款物管理、执行卷宗管理等5个方面工作精细化管理,努力实现阳光执行、精准执行、高效执行、规范执行,全面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效率、效果和公信力。
25个试点法院结合各自实际,积极开展探索,形成了一些富有特色的管理模式。如广州白云法院、湛江遂溪法院采取分段集约“流水作业”,分设文书组、查控组、实施组共同完成执行工作。
深圳中院将执行案件从立案到执结共设置33个节点及相应期限,在每个节点规定期限届满后仍不能完成既定任务的,系统将自动锁定办案权限,不能继续流转,提高办案效率。
佛山顺德区法院完善执行网功能板块,当事人凭密码可进入档案,查询到执行立案、被执行人财产情况、采取的执行措施、财产处置分配、法律文书、执行款的支付、执行结案等信息。
在25个法院试点的基础上,广东高院正在总结各地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并及时规范化,以形成广东特色的执行精细化管理工作机制。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4.54万件,执结24.48万件,执结标的总金额514亿元,执行到位率65.19%,执行案件的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99.94%,实际执行率85.45%。
■样本
白云法院:主动发短信告知执行信息
过去由于执行信息不公开,当事人不掌握执行信息、不了解执行程序、不知道执行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当事人对法院产生误解,也是导致当事人不断申诉信访的一大因素。白云法院开发了短信互动平台系统,文书组接收立案庭移交案件、录入信息后,信息管理员立即向当事人发出首次告知短信,告知其案件经办法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持续不断地将冻结、查封、扣划、提取、截留、评估、拍卖等执行进展信息发送至当事人手机处。
根据白云法院内部计算机系统设置,当事人发来短信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对应案,执行法官对当事人提出的咨询、查询等一般性事项,要求在3日内作出回应及答复;管理员每个星期将收到的当事人短信内容导出,制成表格分发至各经办法官处,经办法官可在接访、电话、短信三种方式中相应打勾选择。白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该院执行申诉信访293宗,同比前一年413宗下降30%。
自2010年实施精细化管理以来,该院执行到位率、实际执行率逐年提高,2011年执行到位率46.3%,与2009年相比提高20.1%;实际执行率79.6%,与2009年相比提高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