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将执法办案过程中的信访风险降到最低?如何更加有力、有效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院尝试着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到公诉业务中,逐步建立起以案件类型精确化、信息通报多元化、预警等级差异化、处置措施层次化、责任机制制度化为核心的“五化”工作机制。
案件类型精确化,科学界定风险评估预警范畴。把评估预警的重点划分为类案评估重点和个案评估重点。类案评估重点包括:重大复杂案件、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涉众型犯罪、有被害人而没有达成谅解协议的案件、舆论关注的热点敏感案件等。个案评估重点包括:拟建议侦查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案件、拟决定不起诉的案件、拟决定撤回起诉的案件、拟决定对扣押、冻结款物进行处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等。
信息通报多元化,多渠道掌握案件风险来源。在全面审查书面卷宗的同时,认真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解、其近亲属的意见、涉案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与区公安分局、本院自侦部门建立通报制度,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调查、评估,并向公诉部门内勤通报。
预警等级差异化,准确把握案件风险级别。将风险来源归纳为21项量化因素,将其中每项细化为三项评价指标,制定了《公诉案件信访风险综合评估量化表》,根据表格计算出案件中风险因素的总量,划分出一般、重大和特别重大三个风险等级,并根据情况变化,相应地调整案件的风险等级。
处置措施层次化,保证稳控的力度和效率。根据承办人制作的《公诉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报告》,对于一般风险等级的案件,由承办人负责案件的稳控工作;对重大风险等级案件,公诉部门负责人负责拿出风险分析论证意见和化解方案;对特别重大风险等级的案件,由分管副检察长承担领导和协调责任,并由公诉部门和控申部门共同制定处置上访预案。
责任机制制度化,确保工作机制的效果。实行首办责任制、首访报告制、领导包案制、责任追究制,案件主要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于当事人来信、来访,办案人必须谨慎对待,认真记录,及时汇报;公诉部门负责人承担“五包”责任,即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化解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在分清责任主体和责任范围的基础上,将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案件质量考评体系和个人年终目标考核范畴。
依托“五化”工作机制,2012年我院共妥善处理并消除重大涉访隐患案件10件。如大连利健甲壳素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涉案数额2.9亿元,涉及群众1526人,被害群众多次到市政府上访。我院受案后,制作了《信访风险综合评估量化表》和《公诉案件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成立了办案组,公诉、控申一体化联动,积极与侦查机关沟通,主动了解群众诉求,每10天将案件办理情况向被害群众代表通报,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消除了不稳定因素。(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检察院检察长 林乐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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