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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谈"两法"衔接工作

2013-01-23 08:27: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社 

    突破个案 深挖犯罪

    2011年5月24日下午,甘肃兰州市质监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依法对兰州城关区一处农村库房进行检查,发现1200多条“黑心棉”棉被。虽然库房使用人廖某辩称“黑心棉”棉被是其购买准备盖菜用的,但执法人员分析认为,廖某涉嫌生产销售“黑心棉”棉被,而且数量巨大,于是将案件移送给公安机关。

    第二天,公安机关便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对廖某进行了刑事拘留。在进一步审查中,公安机关查获销售凭证34册,经司法审计,“黑心棉”棉被的销售额达142万余元。

    根据本案的线索,公安机关又在全国8个省份开展打击制售“黑心棉”专案收网行动,捣毁制售窝点37处,累计涉案金额达840余万元。

    严冯敏说,快进快出、藏匿账本是许多制假者逃避监管的重要手法,在行政执法检查时,现场查获的违法产品货值往往远远少于实际的货值。质检执法人员在办案时,因缺乏强制的取证手段,所以给对造假违法行为的定性或对违法生产的产品货值认定带来困难。

    质检执法属于行政执法,没有强制搜查现场、强制讯问执法对象的权力,更不能控制对方人身。而公安机关不仅有权搜查、讯问嫌疑人,必要时还能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进行全链条的调查。

    因此,质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可以突破办案手段有限的问题,将案件调查得更深入。质检行政执法常常是挖出一个点,而刑事司法介入后可以挖出一张网。

    技术检验 定罪量刑

    2012年5月13日,益阳市质监局资阳区分局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对益阳市两个翻新轮胎窝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翻新轮胎产品存在未加施新标识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情况。

    经过由质检部门授权的广东省质量监督橡胶制品检验站检验,这些翻新轮胎的强度、耐久性等安全性指标都未能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经调查,两个窝点共生产销售劣质翻新轮胎2万余条,涉案货值1120余万元。

    严冯敏说,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构成制售伪劣商品罪的客观要件之一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需要通过产品质量检验判定。

    质检部门是我国产品质量检验的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数千家专业质检机构的管理工作。这些机构的合法性、专业性、科学性、权威性,保证了查办产品质量违法案件的公正性。

    因此,质检与公安部门的“两法”衔接,能够充分发挥质检部门的技术执法优势和公安机关的力量优势,正是更科学、更准确、更有效地打击制假违法犯罪活动的有效措施。(记者朱立毅)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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