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吸毒人员戒掉毒瘾重新回归社会是一个难题。中国在这方面一直进行着有益探索,贵州省目前正在推广的一种新模式就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有着12年吸毒史的佟喜风从1995年起开始接触毒品,虽然中间有过短期戒毒的经历,但始终无法摆脱毒瘾发作后的复吸。由于无法真正摆脱毒瘾,相守多年的妻子离他而去,正在上学的孩子也不愿意搭理他,而且由于吸毒,几乎没有企业愿意接纳他。两年多前,在政府的帮助下,佟喜风找到了工作,不仅成功戒掉了毒瘾,并且开始了全新的生活。
佟喜风说:“在那里,一天八小时的工作,多干多得,一切和外面工厂的劳动力一样,而且还比他们自由的多,而且住也住在那里,把毒瘾戒掉以后人就变得正常了,就互相有关爱了,产生了那种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感觉,感到了大家庭一样的温暖,确实是找到了自信,我相信阳光工程照这样传播下去会越来越发展壮大。”
佟喜风是贵州省正在推广的阳光工程的受益者。贵州省禁毒委主任、公安厅厅长崔亚东向记者介绍了这个以帮助吸毒者戒毒和重新融入社会为目的工程。他说:“阳光工程是这样一个概念,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会戒毒、社会康复这样的一个模式。具体地说,就是通过就业安置使回归社会的戒毒康复人员有业可就、有事可干、有学可上、有稳定的收入、有固定的住所。”
佟喜风所在的企业有一个好听的名字——阳光企业。他说,他在阳光企业里面重新找回了尊严也找回了生活的信心。目前,像佟喜风这样在贵州省阳光企业里工作的戒毒康复人员超过2.3万人。
据了解,贵州正在通过多种方式,使阳光工程能够得到更广的推广。对此,崔亚东介绍说:“今年想出台两个东西,一个是修改禁毒条例,明确企业的责任、社会的责任、政府的责任、康复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等,通过法律的形式把它固定下来,这也使阳光工程能够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进程。同时还要出台贵州省戒毒康复人员就业促进办法,使这个办法成为阳光工程建设的一个政策保障机制。”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副院长赵秋雁表示,贵州推广的阳光工程有示范意义。他说:“阳光工程把握了国家战略,(是对)国家禁毒法中的三位一体(生理脱毒、身心康复、融入社会)又做了重要的延伸,从国家禁毒委和贵州省的角度能够因地制宜。此外,我们关注到,企业当中有强有力的自律性规范,有绩效工资制度、康复评价,所以说,在这里有面刚性的规范、柔性的规范、自律的规范和他律的规范容纳的非常和谐。”(记者 蔺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