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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苏地区司法局诉调对接取得“两全其美”效果

2013-01-22 11:3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制报 

  新疆阿克苏地区司法局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在预防和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既快速高效地解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不伤纠纷双方情分,取得“两全其美”的效果,呈现出诉调对接的强大优势。

  目前,阿克苏地区9个县(市)司法局均在县(市)人民法院设立驻法院调解室,并选派3-5名优秀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实到调解室开展工作,法院为调解室提供办公用房、电脑等办公用品,并兑现一案一补经费。

  早在2008年,阿克苏地区司法局会同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规范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的若干意见》,就委托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管辖、期限和工作程序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2010年,阿克苏地区又以地委、行署两办的名义印发了《阿克苏地区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联动机制构建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实施意见》,特别就诉调对接组织领导、工作制度、考核等进行了规定。

  近年来,阿克苏地区为推动诉调对接,在程序衔接上建立庭前调解机制,凡当事人到法院起诉或自诉的,立案庭工作人员都主动宣传人民调解工作的特点、优势,并建议当事人将人民调解作为解决纷争的首要选择。当事人同意接受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立案庭将案件委托至驻法院人民调解室,由调解室负责调解。对于一些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不予受理的民间纠纷,也及时委托调解室做好调解息诉工作。

  同时,建立诉讼内委托调解制度,对于有可能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法院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在工作制度衔接上,建立了联系会议制度,加大疑难案件指导力度,建立了定期培训制度。

  去年,阿克苏地、县(市)司法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有效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化解疑难、复杂以及某些专业性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培训工作。

  阿克苏地区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将诉调对接主要指标纳入地区对各县(市)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较大幅度地提高“诉调对接”调解案件补贴标准。(记者杨宿灵 张扬)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