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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院民一庭案件调撤率呈上升趋势

2013-01-22 11:26:4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疆法制报 

  窗外,远处一栋写字楼即将竣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李刚收回眺望的目光,拿出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民事调解书。

  这是一起诉争近两年的案件,争议的焦点正是窗外的写字楼。通过法官调解,诉讼双方在8场官司过后各自做出让步,同意调解方案,决定继续合作尽快完成工程建设。

  “在法院,每一起案件都能宣判,但并非每一件都能调解,有人说调解工作就是‘和稀泥’,那真是对我们的误解。”调解被西方人称作“东方艺术”,李刚笑称能成功做好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不仅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掌握高超的调解艺术。

  有判的依据才有调的力度

  “摒弃畏难情绪,勇于接受挑战,越是‘疑难杂症’我们越兴奋。”2012年,高院民一庭结案率达到91.3%,调撤率呈上升趋势,让这句令人难以置信的话成为现实。办好一审、二审、复查、再审案件,具备专业知识、丰富经验的复合型法官有着充分的信心和实力。

  2012年11月,李刚接手这起建筑工程纠纷案件,发现纠纷因工程用水及税务发票而起,在发包和承包方之间愈演愈烈,最后变成系列纠纷案,施工被迫停止。双方分别就不同诉求在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进行诉讼。

  高院民一庭的法官们接到案件后没有立即开庭审理,而是沉下心来进行了一番统筹分析。

  “其实双方都是大企业,根本‘不差钱’,底线就在争取应有的权益上。”李刚说,由于案件双方诉求不同,如分别判决,不仅会给后续执行带来影响,停建的工程若等到案款执行完毕再继续建设,时间上也拖不起,况且其中一些诉求完全是因为赌气,不如合并调解效果好。

  “案件到了这一步就不能硬判了,化解矛盾要找到企业的关键人物,而不是做代理人的工作。”李刚想方设法约见了双方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几番释法晰理后,案件渐有眉目,并且李刚有了一个意外发现:双方法定代表人曾是战友。

  掌握这一信息后,民一庭庭长祝聪从两人交情谈到企业发展、长远展望、合作契机,使双方认识到继续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双方谁也离不开谁,尽快解决矛盾纠纷才能更好发展。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来双方曾梳理的一份长达40页、句句尖锐的争议书,转化为调解书中5条友好协议。如今,双方不仅各自履行了执行案款,还继续合作在建项目。

  “有判的依据才有调的力度。”祝聪告诉记者,“调解优先不是案件判不了,而是真心为当事人着想。判决和调解基于同样的法律依据,可是对于某些错综复杂的案件,调解更能提高效率。只要吃透案情和当事人的心理,就必然能找到利益平衡点,让当事人心服口服、明明白白地做出让步。”

  做敢担当的“儿子娃娃”

  “在新疆,‘儿子娃娃’是对一个人敢作敢为的评价,基层需要善于倾听、敢于担当的法官。我们提出‘儿子娃娃’精神,在促进审判工作良性循环的同时,也提升了法官在基层群众心目中的形象。”祝聪说,“儿子娃娃”在高院民一庭不局限于男性法官,副庭长热依汗·古丽经常在周末带案下基层,现场为群众化解矛盾,可谓是一个真正的“儿子娃娃”。

  提起去年秋天调解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当事人言辞恳切的一句话让热依汗记忆深刻:“没想到高院的法官能到家门口听我唠叨。”每每想起这句话,热依汗都感觉心里沉甸甸的。

  2012年秋天,一位来自疏勒县的当事人来到高院申请立案,案件流转到了民一庭。当事人找到热依汗说了句狠话:“如果维持一审判决,让我继续把土地承包给对方,我就去撞墙!”热依汗心里一紧,赶紧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劝其先回家,她抽时间专程去疏勒县。

  “如果让双方当事人千里迢迢赶赴乌鲁木齐进行调解,将增加诉讼双方的负担。”热依汗说,她到疏勒县实地了解情况后心里才有数。

  跟多数土地争议案件一样,该案的当事人是因为土地升值与承包人产生了矛盾,闹到法院后,双方认为既然撕破了脸就一定要争个高低。热依汗通过“背靠背”谈话,指出双方在合作中的责任,向双方律师说明各自存在的问题,并向双方的亲友耐心细致地讲解法理。4天后,当初要“撞墙”的当事人握着热依汗的手表示接受调解。

  “大家都说我温柔、和气,这就是我的调解之道,抬手不打笑脸人。”热依汗的调解“法宝”就是“以柔克刚”,在成为业务庭法官的短短4年里,她获得自治区高院“办案能手”、“调解能手”称号,并且长期担任新疆卫视维吾尔语频道一档法治栏目的嘉宾。热依汗凭借的不仅仅是扎实的理论功底,还有一颗为民司法的心。

  把握“天平”不偏不倚

  大量群体性案件、劳动争议案件、民间借贷纠纷经过基层法院审理后,或申诉或上诉到自治区高院民一庭。2012年,自治区高院民一庭新收案件中近半数涉及民生问题,“判决不满意誓不罢休”的积怨矛盾接踵而来。给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做调解工作,难度可想而知。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理念,自治区高院民一庭的法官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专业知识,更需要掌握高超的调解技能。

  “你信任我吗?”在调解一起新的案件时,为消除当事人的顾虑,法官会诚恳地表明应有的原则。这一问,让当事人在惊讶之后,对立情绪大大消除,同时对法官的调解工作充满期待。

  祝聪说,法官在认真查阅案卷和倾听当事人“絮叨”之后,必须洞察案情本质,还原事实真相,这样才有利于案件调解成功。

  一年来,自治区高院民一庭的法官对案件投入大量精力,既要保证与调解双方进行充分的交流,又要把握好手中的“天平”不偏不倚。自治区高院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告诉记者,2012年全院要求民商事案件结案调撤率为20%,在集中了“疑难杂症”的民一庭,多个法官案件调撤率达到27%,真正将“说话和气,办事认真、公平正义、人民满意”的宗旨落到了实处,为服务大局、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出一份力量。(记者  宋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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