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沭县公安局把民爆物品安全视为涉爆企事业单位发展的生命线,从改革创新机制入手,不断创新民用爆炸物品治安管理模式,使爆炸物品从购进、运输、储存、使用等环节实现无缝隙安全管理,全县连续20年实现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无事故。
临沭县东部是矿业集中开采区,为强化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临沭县公安局实行由县化轻公司统一购货储存、公安局对爆破员统一培训、乡镇民爆站和爆破队统一作业的封闭式一条龙管理模式。他们根据石矿布局,按地域设立了5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站,建立健全涉及民用爆炸物品购进、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度,将民爆物品安全检查活动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针对外地爆炸物品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该局逐步推出精细化、严密化、科学化管理措施,狠抓各项安全隐患的检查监督。加强责任机制落实,县公安局与各派出所所长、责任区民警逐级签订责任状,责任区民警与全县涉爆单位及业主分别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保证管理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位。他们对辖区23家涉爆单位的40名爆破员、23名保管员、26名安全员全部登记管理,逐人查明情况,管控责任落实到具体涉爆单位业主,防止私藏炸药、爆炸物品流失等问题的发生。加强对运输环节和使用环节的监督,对不具备民爆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一律查封,坚决杜绝利用客运车辆、出租车、农用车等非法违规运送民爆物品现象的发生。(陈兆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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