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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推行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社会化管理

2013-01-22 10:30: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为强化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邹城市公安局实行“采集模式社会化,服务实战常态化”流动人口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了预防和发现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的能力。2012年以来,全市共登记暂住人口9962名,登记租赁房屋2509户,查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名。

    邹城市公安局积极协调计生局等部门成立专门班子,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多次召开协调会、督导会,推进联合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将流动人口相关信息在部门之间进行传递,各取所需,综合利用,形成社会化采集模式。他们还细化转接机制,市公安局与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实行月度工作制,计生部门、济东分局等单位将填写的《暂住人口登记表》于每月25日前提供给派出所,双方同时建立报送台账;派出所在收到各单位的登记表后于当月30日之前将上报的信息全部录入警综平台,并向其提供当前派出所掌握的流动人口信息。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邹城市公安局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办法,要求各派出所将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信息全部录入警综平台,对录入情况实行日常抽查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一月一通报。

    他们还坚持动态掌控、分层管理,实现服务实战常态化。加强数据更新,对采集录入到警综平台的数据由各用工单位随时进行数据更新,把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责任落实到出租房屋房主、经营场所业主、用工单位负责人身上,督促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登记和管理工作,做到流动人口来有登记、走有注销,确保采集数据“鲜活、准确、翔实”,实现流动人口管理由静态到动态的转变。(张 鹏 孙贵利)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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