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召开的全区法院工作会议,转作风(在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开会)、改会风(压缩会议时间,精简会议材料)、树新风(谋划今年和未来5年总体发展思路)。自治区高院院长李彦凯要求全区法院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转变新作风,谋划新发展,奋力开创宁夏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
5年来,自治区高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紧紧围绕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先后出台了为农村改革发展、维护金融安全和经济健康发展、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沿黄经济区建设、生态移民攻坚工程建设、黄河善谷、建设和谐富裕新宁夏、“两区”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一系列意见,指导各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重点工程案件,针对涉案单位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500余条,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163820件,为自治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和保障民生民权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得到自治区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连续3年开展的审判质效评估,经委托自治区行风办采集公众满意度数据得分92.26分,同比提高3.31分。法官人均结案数居西北地区法院之首,在全国法院排名第11位。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法院红寺堡法院、西吉法院,全国模范法官赵启哲、马自应等一批全国和自治区先进典型,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立功受奖。
在回顾总结过去5年成绩和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高院制定了《宁夏法院五年(2013—2017年)发展规划》,明确提出了5年贯穿一条主线提升司法公信,一年确定一个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实现“三新”目标的总体发展思路和目标。通过一年抓管理、二年促规范、三年新发展、四年求突破、五年大提升,使全区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新提高、法院整体工作实现新发展、法院整体形象实现新转变,司法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此,自治区高院将2013年工作主题确定为“深化管理年”,制定了《“深化管理年”活动方案》,进一步深化审务管理、队伍管理和政务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记者 张怀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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