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举行的湖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上获悉,5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不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跟踪督办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共办理1400余件,将“阳光执法”不断引向深入。
5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通过规范监督程序、拓展知情渠道、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提升制度公信、扩大宣传力度等措施,不断强化检察人员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意识。该省各级检察机关及时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并通过登门走访、座谈、发送征求意见函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登记并跟踪督办。
为确保监督实效,湖北省检察院还制定下发了监督工作流程图、监督评议案件流程图,完善了人民监督员工作文书,建立了人民监督员数据库,并对监督案件实行备案,确保案件监督工作规范有序。
“规格反映地位,数字说明价值,岗位意味责任。”人民监督员方向荣用这三句话表达他的体会。他对几个数字印象深刻——2011年至2012年全省人民监督员共监督“七个方面”案件447件514人,其中人民监督员同意检察机关原拟定意见430件,不同意17件,占监督案件数的3.8%,不同意案件中,检察机关采纳7件,占41.2%。这些数字足可见人民监督员工作有地位、有价值、有实效。(记者郭清君 周泽春 通讯员漆青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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