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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12年人民调解成功率逾98.5%

2013-01-21 14:55: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新疆去年人民调解成功率逾98.5%

  22万件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2012年以来,新疆全区各级调解组织积极介入社会难点热点矛盾纠纷,强化对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敏感节点矛盾纠纷的重点摸排、预防、调处工作,调解各类纠纷222682件,调解成功219493件,成功率达98.5%,有效发挥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这是记者从1月19日召开的新疆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史少林介绍,去年以来,新疆制定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机制实施意见》,与自治区高院联合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出台《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驻法院(法庭)调解室158个。稳步推动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专业性调解工作,建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人民调解室83个、各级医疗纠纷调解组织68个、其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403个,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还出台了《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完善调委会和调解员基本信息库、专家库,建立并有效落实调解数据统计分析报备机制,为各级党政领导分析研判社会形势提供参考依据,“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今年,新疆司法行政系统将强化“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实现优势互补,提高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效率。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员专家库和人才库,实现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社会化、正规化。深化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围绕征地拆迁、劳资纠纷、环境污染等重点领域,全面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记者潘从武)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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