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就是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围绕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不断适应社会新形势,做到打击更有效、管理更科学、服务更人性化,让人民群众更满意,让社会长治久安。
强化大局观念。发展是第一要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重心。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在事关全局、事关政治方向、事关根本原则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清醒,在理论的高度上审视公安工作,从全局的角度上谋划公安工作,把工作基点放在随时应对各种困难、驾驭复杂局势上,从根本上消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妨碍经济发展的因素。公安工作必须自觉融入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做到在大局中找位置、在服务中争主动,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平安和谐,确保一方稳定发展的重大政治责任。
强化亲民观念。群众路线是党的传家宝。公安工作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工作中,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一切想着群众,在思想上与群众融为一体,在感情上与群众打成一片,在行动上与群众走在一起,想民所想,忧民所忧,真正做到进得了百姓的门,坐得下百姓的板凳,拉得起百姓的家常,听得进百姓的呼声。通过办理一件件小事、落实一件件实事、解决一件件难题,获得群众信任,赢得群众支持,增进警民感情,促进警民和谐,夯实公安工作的根基。
强化创新观念。创新是进步之源、发展之根。公安机关要适应当前形势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就要把创新作为工作的灵魂,把创新融进思想行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全体民警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创新勇气。通过思想观念的创新,始终保持锐意进取、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对制约队伍管理、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执法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进行攻革。在深入调查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用新思路、新举措,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努力构建切合实际、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工作机制。树立科学管理、科学用警、科学考核的目标理念,树立亲民公安、人本公安、阳光公安、和谐公安的思想意识,最大限度地提升警务效能。
强化平安观念。要以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为重点,坚持关口前移,注重源头治理,加大疏导力度,实现矛盾纠纷由被动调处到主动化解的转变、由事后处理到事前预防的转变、由治标到治本的转变,牢牢把握维稳工作的主动权。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将人民群众的意见诉求报告党委、政府,通报有关部门,推动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要牢牢抓住当前社会治安热点和难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打 “两抢一盗”,严打黑恶团伙势力,着力构建防控体系,要在提升群众安全感与满意度上下功夫,切实做到 “六个不能忽视”,即:破大案不能忽视小案、维护稳定不能忽视小矛盾、整治治安不能忽视小隐患、执法办案不能忽视小漏洞、服务群众不能忽视小事情、队伍管理不能忽视小问题。
强化服务观念。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 “管理就是服务、把管理寓于服务”的工作理念。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利益作为第一考虑。杜绝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为民办事的效率;杜绝胡乱作为现象,加大执法办事的透明度;杜绝飘、懒、虚、奢现象,改进为民办事的作风。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问题,切实抵制与人民群众不相适应的行为,全体民警要在便民、利民、为民、安民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事零条件、窗口零投诉、打防零失误、执法零差错、日常零违纪。
强化纪律观念。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是完成公安工作的前提。抓好队伍管理、打造纪律队伍,是公安机关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硬任务。要强化政治纪律,把公安工作置于党委的绝对领导之下,做到政治坚定、听党召唤、政令畅通、步调一致。要强化纪律养成,通过持之以恒的学习、教育、整顿、追责,切实增强民警的纪律观念。要注重廉洁自律,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普通民警,不管身处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正确看待手中的权力,始终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秉公用权,廉洁从警,严格依法办事,严禁以权谋私,严禁以岗牟利。在诱惑与考验面前,不掉队、不失节、不犯错,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不倒翁、工作中的实干家,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着力弘扬风清气正的良好警风,从而把民警队伍锻造成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打胜仗的文明之师、正义之师。(作者为河北省井陉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刘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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