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送审稿)》19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在大气受到严重污染,可能发生危害人体健康和安全的紧急情况下,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发布大气污染公告,采取强制性应急措施,包括责令排污单位停产、部分停产以及部分机动车停驶。(赵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