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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十大制度”扮靓接待窗口

2013-01-19 14:41:4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甘肃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和实施信访维稳工作十大新模式、新机制,推进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五年来,控告申诉部门共受理控告申诉案件13535件;全省有18个检察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和“全国文明接待室”称号。

这十大制度包括:一是领导包案制度。对重大信访、上级交办案件和信访积案,实行定人、定时、定方案、定化解的办理机制,由院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限时办结。五年来共化解上级交办案件215件,息诉化解率为98%。

二是首办责任制。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及时明确首次办理单位、首次办理部门、首次办理责任人,实行“四定一包”,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包息诉,从立案到做好息诉工作,全程负责,把每一起上访案件解决在首次办理环节,解决在基层。

三是双向承诺制。对涉检信访案件,检察机关与来访人签订承诺责任书:检察机关承诺办案质量和期限,信访人承诺依法有序上访,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信任,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四是书面答复制。将涉检信访的办理过程、处理结果及法理依据,以书面形式答复来访人,以充分的论理说法,通俗的语言向来访人解疑释惑,力争达到当事人“胜败皆服”。

五是公开听证制。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以及个别老上访户,适时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当地政法委、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以及律师和当事人的亲属参加听证会,以公开促公正,借助各方力量促使当事人息诉罢访。

六是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把风险评估预警作为执法办案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对检察工作中可能引发的不稳定因素、激化社会矛盾的风险进行评估预警,提前化解不稳定因素。

七是下访巡访制。变坐等上访为下访巡访,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走近群众,贴近基层。该省检察机关在22个乡镇设立了信访检察室、巡访联系点,聘请了20余名懂法律、懂政策、公道正派的村民担任信访联络员,将检察院接待室搬到田间地头、群众家门口。

八是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同时出台《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办法(试行)》,实行院领导带班、副处级以上干部轮流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市县两级检察院参照此规定安排副处(科)级以上干部轮流接待群众来访。

九是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对一些在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生活确有困难的被害人,最大限度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五年来共向403名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02万元。

十是错案追究制。对原案办理有过错以及涉检信访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控申部门联合成立调查组,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五年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12771件,奖励举报人852人,奖励金额40万余元。受理刑事申诉案件682件,其中,受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案件193件,受理不服法院刑事判决裁定案件489件;共受理刑事赔偿案件50件,给予赔偿34件,支付赔偿金84.35万元。

(封世宏 张建文)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