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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选派青年民警到基层锻炼

2013-01-18 14:27: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警力下沉”战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出台专门办法,提出将重点选派35岁以下的青年民警到县级以下公安机关锻炼1至2年,以提高机关民警的实践经验。

    为进一步加大机关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增进机关与基层单位的联系,提高实战和业务技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 《关于选派厅机关青年民警到基层单位锻炼实施办法》。办法规定,公安厅将重点选派年龄在35岁以下、政治素质好、责任感强的青年民警,到全区县级及以下公安机关锻炼1至2年。锻炼期间,接收单位将严格要求、管理和监督,帮助民警制定学习、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有意识地给他们压担子。锻炼结束前,派出单位将到接收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同时,公安厅还鼓励表现优秀的民警留在基层单位,并为他们的交流轮岗创造条件。

    一直以来,新疆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仅2012年,公安厅机关就选派了61名民警赴乌鲁木齐、喀什、和田、阿克苏、昌吉、吐鲁番等6地对口帮助工作。(记者 兰泽东)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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