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是一名老检察官,在检察院一直从事反贪工作。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他每天都工作到灯火阑珊的时候才回到家中,为这,他没少被我母亲埋怨,但父亲从来都不解释什么,只是对母亲说:“工作需要,下次早点回来。”但过后每次依然如昔。
后来,我也进入了检察院上班,每天朝九晚五周而复始的工作并没有让我感觉到辛苦,于是,我就常常在想,当初为什么父亲要工作到晚上才回家呢?后来我问过父亲这个问题,父亲告诉我说,案件材料太多,看着看着就晚了。我在参加司法考试的过程中学习过检察院办案的一些程序,心里很不以为然:“反贪局办案件一开始不过就是一些案件线索,加起来都没有几张纸有什么好看的。”于是心里就很有点瞧不起父亲这种工作态度。
又过了两年,我也被领导安排到了反贪局工作,而这个时候父亲已经退休在家每天买菜烧饭散步下棋一年了。我接手的第一个案件是我县的一个乡的副乡长在工作中与他人私分土地款的案件。接过领导交给我的案件线索材料,我回到办公室打开一看,一下子傻了眼:一张纸上加起来的字数都不到300个,也就是简单地说了一下这个副乡长把矿上占某村的土地赔付款通过开假发票冲销的方式据为己有,至于时间、地点、参与人和涉案金额是一个都没有。凭着这样的材料要是把相关人等通知过来了如何谈起?我犯了愁。
中午下班回到家,我心里老想着这个案件,吃饭吃得也是无精打采。父亲看出了我的异样,问我是怎么了。我灵机一动,问父亲:“如果一个案件线索只有大概的事实,而没有其他的任何线索,这个案件应该怎么查起?”父亲听了我的话,饶有兴致地反问我:“你说说该怎么办?”我想了一下说:“我觉得手头案件线索有限,应该通知犯罪嫌疑人前来单刀直入地询问。”父亲听了我的话,神色严峻:“胡闹!你这样一来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掌握不了足够的证据等于是打草惊蛇。”我很不服气地说:“那你有什么好办法?”父亲看了我一眼说:“你啊,总以为学了点理论知识就可以照本宣科,实践中你还差得远呢。办理一个案件,首先是思考案件线索,从短短的几句话中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所在,先展开外围调查,在不惊动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把基本事实查清楚,先做到自己心里有底再进行犯罪嫌疑人的询问。要知道,每个人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心里都是虚的,就好像一面鼓,中间是空的,两边蒙上厚厚的牛皮。如果你东一榔头西一棒槌地敲,你始终看不见里面是什么样,但如果你手上拿着一根针,就很容易把鼓面扎破看见里面的东西。办反贪案件就要多动脑,多开展外围调查工作,这就等于是在慢慢把我们的力量集中成一根针,然后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扎破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这面鼓,让犯罪嫌疑人老实交代问题,最终落入法网。”我听到父亲这番话,对以前自己的想法非常愧疚。
在往后的几天里,通过外围调查,锁定相关证据,我们依法对该名副乡长进行了询问,在大量的证据面前,该名副乡长改变了刚来时的态度,交代了犯罪事实,使整个案件有了突破性的进展。后来,这个副乡长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现在,我在反贪局已经工作了四五年的时间了,而父亲对我那次“针穿鼓”的教诲依然萦绕在我耳边,让我终生受益。
(作者:安徽省凤台县检察院 安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