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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供暖”问题理当集思广益

2013-01-17 16:08: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文汇报 

    如果说南方需要供暖是一个基本的事实,那么南方供暖的争议就不应当在南方要不要供暖的问题上,而应当在南方应采用一种什么样的供暖模式上。政府在这问题上不能一刀切,更不能越俎代庖,而要顺应民意体现共识。

    随着去年10月底冷空气大范围席卷中国,南方大部分地区气温急剧下降,由于持续受到冷空气影响,12月20日上海郊区局部地区的极端最低温达到零下3.4℃,而2009年1月上海曾出现零下8℃等气温,并在0℃间浮动持续一周左右。媒体披露2013年1月上海的天气或将成为30年同期最冷。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南方大多数条件许可的家庭都用上了电热油汀、空调等供暖设备。目前,合肥、南京、杭州、扬州、南通等长江沿线城市都已实现部分小区的集中供暖。而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就建议南方地区冬天实行集中供暖。显然,随着气候条件的变迁,南方大多数城市居民冬天需要供暖已经普遍化,由此产生了南方供暖的问题。

    北方供暖模式应与时俱进

    我国长期实施的是北方供暖模式。应当说,建国初建立的以秦岭、淮河为界,划定北方集中供暖区模式,与当时经济不发展所形成的“能源奇缺”有关。但从一项普惠民众的民生决策看,也有计划经济之下民众参与不够的问题。当时划定北方供暖模式的理由是累年日平均气温稳定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被界定为集中供暖的地区,主要包括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但南方民众需要供暖的问题却被忽略了。而改革开放30多年后的今天,当“能源奇缺”的问题不再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时,这种忽略南方民众供暖需求的政策的不合理性就变得十分突出。

    同时,北方供暖模式是历史上形成的。无论这种政策形成时有多大的合理性,但它同样面临一个与时俱进、因时而变的问题。一项历史上曾经正确的政策,未必永远正确。“都是南方,湖南和海南能比吗?”这句话引起了很多南方人的共鸣。这就要求我们的重大民生政策要有一个顺时而为的调整程序和机制。事实上,实施了50多年的北方供暖模式本身也不是无可挑剔的。当南方居民严冬季节在家中穿上棉衣棉靴仍感到不敌寒冷之时,严寒刺骨的北方城市居民在家中却往往只需穿一件衬衣。从理论上说,只要从北方供暖的热能投入中省下五度,就能够满足南方居民的供暖。这就需要供暖政策的科学化和合理化,要求北方供暖模式与时俱进。

    南方需要供暖是一个基本事实

    对于南方居民来说,不管南方供暖争议的结果如何,冬日需要采暖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这是为什么每年入冬季节,南方商场和超市里取暖器销售火爆的原因。而这一现象在北方城市中是看不到的。为什么北方居民冬天可以集中供暖,而南方居民就不能享受?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为什么权利的差别如此之大?这些思考属于公众参与社会和国家事务管理的范畴,反映了南方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同时也是南方居民的供暖事实得不到保障的一种反映。事实上,在南方供暖的争议产生之前,国内有条件的地区已经率先启动供暖工程。如武汉市在2005年就启动了“冬暖夏凉”工程,并将其纳入“十二五”规划,其目标是到“十二五”末,集中供热制冷覆盖区域达500平方公里,服务人口160万。如果说南方需要供暖是一个基本的事实,那么南方供暖的争议就不应当在南方要不要供暖的问题上,而应当在南方应采用一种什么样的供暖模式上。政府在这问题上不能一刀切,更不能越俎代庖,而要顺应民意体现共识。事实上,传统的北方供暖模式并非完美无缺。比如,以秦岭为中国广阔疆域的南北分界线作为南北供暖的依据一刀切就不现实。如秦岭是一个南北平均宽达200多公里,长800多公里的一个庞大的山系,这条线划在哪里?又如淮河,尤其是淮河下游,已难寻滔滔主流,所见的只是南北数十公里的水网。此外,“北岭淮水”只涉及东部,秦岭以西还有辽阔的国土,西部地区的南北怎样划分?近年来,随着某些因素的变化,全球气候有变暖的趋势,有些地理学家提出了南北分界线在摆动,还有些气候专家预测,由于气候变暖,我国的南北分界线也将有现在的秦岭-淮河一线推进到黄河以北等等,所有这些都对传统北方供暖模式形成了挑战。当然,更大的挑战是政治和法律上的,为什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普遍需要采供暖的南方居民没有采暖权?供暖是福利还是权利?毫无疑问,这些问题的提出本身就是一种社会进步。

    南方如何供暖,应体现民众参与的共识

    南方居民供暖这样一项重大民生政策的制定应当有民众的广泛参与。从社会主义民主的要求看,南方居民要不要供暖,用什么样的形式、在多大范围内供暖等等,关系到南方民众最切身的利益。这样一种关系到南方民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并在民众的意见上形成共识。这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基本要求,也符合十八大提出的“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的要求。从法理上说,南方北方的居民都有采暖权。但中国地域如此广阔,气候条件的差别也极大,故各地采取什么样的供暖模式,不宜统一,而应根据各地的地理气候条件,由各地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结合各地的实际采用最科学的供暖模式。而最终采取什么样的模式,应当体现公众广泛参与的共识。从这个意义上看,南方供暖的争议,正是这种公众广泛参与的表现。有关部门应创造条件大力倡导这种讨论,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讨论,发表意见。特别是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义务将公众的意见反映到“两会”上,推动相关政策的改变和完善。不管最后南方供暖是否实施或用什么样的方式实施,公众的广泛参与无疑是推进我国供暖模式科学化、人性化的一种强大力量。(作者蒋德海为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原载2013年1月4日《文汇报》)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