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政法版> 政法博客

我更相信挽救的力量

2013-01-17 10:25: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这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在经过村外责任田时,盗窃正在浇地的本村村民李某的面包车,倒车时被李某发现并当场抓获,经鉴定该车价值3万余元。案情简单,证据确凿,数额巨大,完全符合起诉条件。

    然而,一次提审让我改变了对该案的看法,我发现原计划投入的时间和精力根本不足以办好这起案件,因为简单的案情背后是复杂的情、理、法纠葛。

    讯问陈某时,我了解到案卷内容以外的很多情况。陈某3岁时母亲因病去世,18岁那年父亲又撒手人寰,姐姐与丈夫离婚后一个人外出打工,留下陈某和年迈的伯父相依为命。人生的种种不如意,并没有夺走陈某乐观豁达的天性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今年21岁的他爱上同村一位姓李的姑娘,希望能和她共同经营一个家。

    对陈某的热烈追求,其心上人并不接受。案发当晚是农历正月初六,陈某在家喝了些闷酒,鼓起勇气决定再次表达爱意,便径直来到李某家。李某一直反对女儿和陈某交往,堵在院门口不让陈某进。陈某强行往里闯,被李某打了出来。压抑多年的委屈和痛苦一下子涌上心头,陈某踉踉跄跄奔到村外父母的坟前大放悲声。

    哭了好一会儿,陈某起身往家走,一路指天骂地,当然,骂的更多的还是李某。谁知李某当时正在地里浇麦子,听到陈某的骂声,冲出来又将他打了一顿。陈某落荒而逃,却不甘心就此回家,他恨自己太窝囊,想找李某“把话说清楚”。回到原地,李某不在,其面包车还停在路边。伤心自己的爱意不被接受,恼恨李某横加阻拦,陈某盯着面包车,报复的念头难以抑制。开门上车,发现车钥匙还在锁孔里,他立即启动汽车准备偷偷开走。这时,李某赶回,将他揪下车并报警。

    看着陈某声泪俱下地讲述前因后果,真让我对他不知是该气恼还是该怜惜。他当然要为自己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但我感觉他本性不坏,应该着力挽救。

    我到案发地走访,向村民了解情况,得知陈某一向表现良好,这次干傻事都是因为年轻气盛。一个命途多舛仍对生活充满热情的年轻人,我不忍见他为一时冲动付出惨痛代价,我更愿意为他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力争取,让他获得宽大处理,从中感受温暖,吸取教训。我相信,较之惩罚,挽救更能体现法律的力量。

    接受讯问时,陈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十分悔恨,希望能向被害人表达歉意。我多次上门与陈某的伯父商谈,又与陈某在外地打工的姐姐进行电话沟通,请他们联系李某,表达歉意。考虑到陈某一贯表现不错、自己的财产也没有遭受损失,李某主动要求检察机关给陈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案件提起公诉后,我向法院承办人员详细说明了陈某犯罪行为的背景,建议对其从轻处罚。最终,法院根据案件事实、证据、陈某的犯罪动机和主观恶性,采纳了我从轻处罚的建议,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了缓刑。

    陈某重获自由后,我担心他对缓刑这一法律概念不够理解,专门找到他,向他解释有关缓刑考验期的法律规定,告诫他要遵纪守法并学会自我控制,更好地处理感情问题和人际矛盾。陈某听了连连称是,对我的热心表示感谢。他向我保证,一定会好好珍惜失而复得的自由,以诚实劳动换得更好的生活,也会善待自己和他人,再也不钻牛角尖了。他说:“姐,你相信我!”四目相对,我欣慰地笑了。

    (作者:河南省禹州市检察院 马晓静 闵丽娜)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