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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率先垂范树新风

2013-01-16 09:24: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评论员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公安部党委坚持从改进自身作风入手,着眼于立得住、做得到、坚持得了,制定了《公安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为带动部机关和全国公安机关树立良好风气,公安部党委率先垂范,以务实的作风、良好的形象给部机关和全国公安机关带了好头、作了表率。

    公安机关天天与群众打交道,工作作风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公安民警的一言一行,决定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中的分量。一直以来,公安机关在作风建设方面作出了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作风建设是一个长期的任务,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我们还要做大量的工作,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比如,开会应更加注重质量,讲话应更加简洁明了,公务活动应更加朴素务实,接待工作应力戒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

    公安部党委充分认识到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把中央精神体现到工作中、落实到行动上。十项规定的要求具体、务实,操作性强,令人耳目一新。公安部党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顺应人民群众的期待,以实际行动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了转变作风的号召,为全国公安机关和领导干部树立了榜样。

    公安部党委作出了表率,同时也以行动向全国公安机关提出了要求,为全国公安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指明了方向。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强的力度,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精神,以执法为民的新形象、真抓实干的新作风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更好地担负起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任。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