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十二五”期间,山西省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将达到90%。根据《山西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会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会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服务网络,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会居民能够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此外,为了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到2015年底,山西省80%以上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基本建立起多方参与、利益协调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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