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保监局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参与社会管理保障体系建设,在三项重点领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该局牵头省发改等5个省直部门出台《安徽保险业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和《安徽保险业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省16个市探索推进保险机构稳妥参与各类社会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业务,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
创新农险服务。在金寨县试点开展农村综合保险配套改革,探索研究按区域制定和调整农业保险条款费率,推进全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业务和农村治安保险业务以及以电子档案、GPS、卫星遥感等为重点的农业保险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农业风险保障程度。
推进社会大调解工作。推动蚌埠市建立第三方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机制,获得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在全省推广保险合同纠纷裁决机制,推动法院成立安徽省首家“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前调解室”,建立“保险消费维权联络站”,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青海保监局加大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力度
·广西保监局积极推进产险业防灾防损工作
·青海保监局进一步加强人身保险短信提示工作
·辽宁保监局“三项制度”助保险消费者维权
·辽宁保监局实现网络办公全覆盖
·青岛保监局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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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保监局秉持三项原则选聘社会监督员
·吉林保监局积极推动保险行业协会改制工作
·青海保监局坚持未决赔案管理工作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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