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涉农审判工作,有力维护辖区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2012年,河南荥阳市法院开展了司法为民“三个点”活动,即在每个乡镇设立一个巡回审判点、一个人民调解联络点,确立一个法律服务帮扶点。截至2012年12月底,荥阳市法院共开展巡回审判25次,在巡回审判过程中共审结案件23件,其中调解结案20件;共到法律服务帮扶点开展帮扶活动5次,为帮扶点解决实际问题14件。
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荥阳市法院的法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或农民家中了解情况,利用中午和晚上的时间开庭审案,既不影响农活,又利于案件的调解结案。各法庭定期或不定期在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对案件进行巡回审理,并把庭审和调解现场设在当事人家里、田间地头、村委会办公室等地,既方便了农民诉讼,减少农民的诉讼负担,又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荥阳市法院还与荥阳市司法局多次召开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会议,就指导如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如何加强法院与司法局在人民调解工作中的相互联动、有效配合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和研究,达成很多方面的共识,并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管理的若干意见》。各人民法庭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加强了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
在开展和谐建设法律服务帮扶活动中,荥阳市法院在各帮扶村设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各法庭庭长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法庭审判员及帮扶村“两委会”主要成员担任,按照法院《“三个点”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各法庭积极到各帮扶村开展帮扶活动。他们指导帮扶乡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重大利益的事项;建立法庭与帮扶村涉法问题联系、沟通、解决机制,对涉及农作物种植、农产品购销等纠纷和因为劣质农用物资造成损害的纠纷和涉及农民人身权益受到损害的纠纷,法庭派人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收案、及时审判、及时执行;对帮扶村出现的村民矛盾正在激化的纠纷,各法庭及时派人到现场做工作,使多起矛盾纠纷得以平息,避免出现恶性事件。(记者 张书锋 通讯员 李亚冬 赵锡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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