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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肖南锋

2013-01-14 09:25:2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我的工作就是做好一根纽带,通过我,让人民监督员更有效地发挥作用。”当人民监督员这些年,湖北省恩施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肖南锋的这句口头禅给我留下深刻印象。

    肖南锋做工作很“实”。这“实”体现在搭建平台、提高案件监督实效上。

    为了严格执行调整后的监督范围,肖南锋坚持推行每月逐案核对制度,及时组织开展监督评议活动,确保应当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的案件无一遗漏进入监督。2011年以来,他先后组织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机关依法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28件37人,人民监督员经独立评议并表决均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意见和决定。

    我们在对恩施州所辖县市检察院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的“七类案件或事项”,一律实行“三人随机抽选组确定人民监督员制度”,即由恩施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和一名在恩施州辖区工作的湖北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为“三人组”成员。从2012年1月至10月,该院共进行随机抽选并确定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54人次。

    对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肖南锋没有丝毫懈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规定和该省检察院制定的监督流程图,恩施州检察院对案件监督评议程序进一步细化,设置了预备会议、接受监督、评议表决、反馈、宣布结束等5大环节共10余项具体步骤,使监督工作更加规范。

    2012年1月,恩施州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黄振翠就恩施金地经贸有限公司与宜昌市一企业合作协议纠纷申诉案,向恩施州检察院提出依法抗诉的建议。建议引起检察院的高度重视,经认真审查,认为应当依法提请抗诉。肖南锋了解情况后,立即与该院干警一道联系并商请宜昌市检察机关协助,并按有关法律规定提请湖北省检察院依法抗诉。同年7月17日,该案正式开庭再审。

    人民监督员都是兼职,在如何帮助我们挤出更多时间,了解、体验检察工作,不断提高监督水平方面,肖南锋动了不少脑筋。2011年以来,无论是“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活动,还是纪律整训、规范执法活动,肖南锋要求两级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2012年以来,我同另外15位人民监督员先后参加了两级院践行核心价值观活动各阶段的动员大会、中层以上干部专题学习讨论和座谈等。还参加了州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组队深入大型国有企业调研服务活动。

    自2012年以来,恩施州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公众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执法检查等活动,集中向我们介绍了相关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知识。在他的召集下,我们还多次参与信访接待、参加刑事法律监督审判专项检查、视察反渎职侵权工作等。我之所以能够对检察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多亏了肖南锋“牵线搭桥”。(邹洪涛)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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