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道路交通事故频发,涉嫌交通肇事逃逸、醉驾、毒驾等交通犯罪案件日渐增多,江苏省苏州市2012年该类案件已超过400件。苏州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新刑诉法要求,从今年1月起与公安机关对接,在上述案件侦查阶段即对犯罪嫌疑人开展社会调查。
据了解,社会调查工作具体通过走访犯罪嫌疑人家庭、工作单位、居委会、派出所等,对犯罪嫌疑人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犯罪后果和影响、居住地基层组织和被害人意见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报告,并提出是否适用缓刑建议,连同公安机关有关侦查材料一同提交检察院,作为提起公诉的重要材料。(记者丁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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