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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实践“行政首长出庭应诉”速写

2013-01-13 11:46: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1月9日上午9点15分,身着深色外套、浅蓝色条纹衬衣的广东省湛江市副市长罗锡平步入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大门。他一边同身边的湛江市法制局干部低声交谈,一边缓步走向审判大楼。此番前来,他的身份是一起行政案件的委托代理人,该案的被告是湛江市政府。

    走上三楼进入第二审判法庭,在被告席上坐定,罗锡平看了一眼手表,刚刚9点20分。然后,他开始翻阅厚厚的一沓证据资料。马上要开庭的案件是一起争议了30多年的土地行政补偿纠纷,湛江市坡头区南调街道海东社区欧烟楼居民小组因历史遗留的2.6亩土地与坡头区粮食局和欧烟楼第四经济合作社就补偿问题产生纠纷,不服湛江市政府的处理决定,向湛江中院起诉。因为曾经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此案,罗锡平早已经“吃透”案情,但还有些担心自己对一些证据不够熟悉。

    9点30分,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本案审判长——湛江中院副院长颜战克敲响法槌,宣布开庭。核对被告身份时,审判长问:“被告湛江市政府委托代理人湛江市副市长罗锡平是否到庭?”“已经到庭,我就是!”罗锡平举手回答。

    庭审中,原告及第三人代理人在陈述意见时,罗锡平用目光“锁定”他们,听得十分认真,并用笔记下对方的意见。在起立宣读答辩意见时,罗锡平不时脱稿对案件情况进行补充,并引用《国有土地征收管理条例》针对原告诉状中的观点逐条批驳。

    和其他代理人一样,在法庭调查中的举证、质证阶段,罗锡平的发言曾经两次被法官打断。在回答原告发问市政府征地数量时,他指出在证据卷宗26页有显示。法庭辩论时,罗锡平与原告和第三人代理人针锋相对,紧紧围绕法庭总结的两个焦点进行辩论,论证市政府作出的决定是否合法。

    作为湛江市出庭应诉行政级别最高的行政官员,坐在被告席上的罗锡平感觉如何,他为何要饮“头啖汤”?在接受采访时,罗锡平坦言,自己的内心很忐忑,政府在履职过程中作出大量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对有错。参加行政诉讼就是拿“法律”这把尺子衡量一下,如果有不合法的,那是对不起百姓的,一定通过法定程序来纠错;市政府和相对人在法庭上诉讼地位是平等的,尊重法律,以坦诚的态度出庭参加诉讼,就是尊重群众,作为公务员、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更应知法、懂法、守法。

    本案第三人欧烟楼第四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人、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仲兆庶说,看见副市长出庭应诉感觉官民距离一下子拉近了,这样领导能更加全面、真实地了解案件事实,相信会有利于本案的依法解决。

    前来旁听案件庭审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付洪林表示,近年来,行政案件增幅较快,官民矛盾呈上升趋势。2011年7月以来,广东高院联合省纪委、依法治省办、省政府法制办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湛江中院已经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建议尽快制定和逐步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这既是督促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司法审查,也是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具体体现。(范贞 梁锦荣)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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