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建柱同志在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政法部门要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事实证明,舆论既是社会情绪的“晴雨表”,也是民心民意的重要体现。赢得舆论,就是赢得群众。只有让舆论的“正能量”持续发酵,才能涤荡消解社会中浑浊消极的“负能量”,才能推动公安工作健康发展,才能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与正义、和谐与稳定。
一直以来,舆论的“正能量”在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是侦查破案时还是服务群众中,无论是“我最喜爱的人民警察”评选活动还是寻找“最美警察”,公安民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精神之所以能及时、客观地展现在公众面前,传统媒体功不可没,网络媒体等新媒体及其背后的网民功不可没。
在互联网技术、移动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以个人为中心的新媒体已经从边缘走向前台,舆论生态正发生着深刻变化。顺乎规律者得其正效应,逆反规律者必遭负效应。新形势下,公安机关着力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既要切实加强对新形势下公安工作规律特点的研究,又要着力加强对现代新闻传播规律的把握,通过创新警民沟通的新方式、新机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公安工作的成效,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我们欣喜地看到,当前在政务微博中一枝独秀的公安政务微博,明显提升了信息化条件下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展现了人民警察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我们还应该看到,当前,看似很不起眼的一件小事很可能会借助网络放大发酵成一场舆论风暴。公安工作关系百姓切身利益,稍有不慎就可能被推至舆论的风口浪尖。这需要公安机关从加强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规范化执法建设等方面杜绝违法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同时,面对涉警舆情,要有一个正确、积极的应对态度,遇事搪塞敷衍、捂着拖着甚至颠倒黑白,这些“小九九”不仅躲不过群众的火眼金睛,更会遭受舆论的质疑和反感。
最大限度地增加舆论的“正能量”,既需要提高认识、把握规律,也需要完善机制、提高本领。提升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沟通能力,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道全新的课题,需要认真对待、积极作为。(评论员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