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在南京市检察院关于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都市化模式的实践与探索调研成果上作出指示:“南京检察机关积极推进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体现了强烈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举措、方法和途径,比较好地把握了检察机关基本职能与社会管理创新的结合点。望继续努力,在创新发展、主动作为中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政法机关推进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有益借鉴。”
近年来,南京检察机关以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发挥检察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着力点,先后制定出台了《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南京实现经济社会率先发展争当“三个第一”服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都市化模式的指导意见》等制度文件,推动和指导全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和途径,形成了有南京特色的社会管理创新模式。
南京检察机关在执法办案的同时,加强个案分析、类案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注重发现案件背后的社会风险隐患,解决社会管理的突出问题。先后向各级党委、政府报送风险排查研判报告131份,有44份得到各级领导批示,推动成果转化18项、专项工作12次;发出检察建议157份,推动相关单位出台相关文件、制度25件(项)。
南京检察机关特别注重延伸检察触角。全市设立19个派出检察室、79个工作站,主动对接“五有五无”社区(村)创建活动、“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社区管理服务模式,全面融入“扁平化”、“网格化”基层管理格局。全面推行检调对接工作,化解涉检信访399件,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38件、民事申诉和解173件、民行案件息诉238件。在加大品牌创新力度,探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都市化模式上,南京检察机关更在全国独树一帜。他们率先成立南京知识产权保护战略联盟,积极构建新时期预防职务犯罪人民防线,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等多项品牌工作。仅2012年一年就救助刑事被害人147人,发放救助金62万余元。
“十八大报告首次将‘法治保障’写入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大政方针之中,明确提出了‘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这和南京市检察机关近年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目标高度契合,为下一步推进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 南京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说,南京市检察机关要及时把广大检察干警学习十八大精神焕发出来的热情和干劲,引导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上来,推动全市检察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新的更大发展。(记者 宋世明 通讯员 雒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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