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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市化可从社区建设“破题”

2013-01-11 12:24: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广州日报 

    郑杭生: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学会会长。国家哲学社会基金社会学评审组组长,教育部社会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

    高端访谈

    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点所在。

    社区居委会要逐步减少行政性,增加自治性。

    让外来人口参与到社区自治中,关键在于“同城同待遇”。

    新型城市化发展对社会建设提出什么新要求?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以什么作为切入点和抓手?如何理解新型城市化发展过程中政府机构和社区自治之间的关系?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学荣誉会长郑杭生。

    郑教授认为,社会建设可以从社区建设入手,通过完善社区服务,探索社区居委会自治之路。

    谈社会管理创新

    ——以党建带动社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整合陌生人的主导力量

    记者:广州推进新型城市化提出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总目标就是建设“大社会、好社会”,您认为广州应如何“破题”?

    郑杭生:社会建设离不开社会,社会学界有“大社会、中社会、小社会”之分。大社会是指与自然界相对应的社会;中社会是与国家相对应的社会;小社会有“五分法”和“三分法”之说,“五分法”是与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相对应的社会,“三分法”则是通常所说的政府、企业和社会。社会建设或侧重小社会,或中社会,或大社会,并没有截然分开。但社会是个宏观抽象的概念。社区是大社会的缩影和基础。推进新型城市化发展可以从社区建设突破,将它作为切入点和抓手。

    记者:广州提出要创新社会管理,那么如何在社区建设上体现管理创新?

    郑杭生:市场化社会造成社会成员角色的转变,即从“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相应的社区建设面临的问题就是:在“陌生人世界”中构筑人际关系和谐、互助合作的社会共同体,它在宏观上就是和谐社会,在微观上就是和谐社区。将这些“陌生人”整合起来必须有一个核心,那就是以党建带动社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整合陌生人世界的主导力量,创造新的联系纽带。中国社区运转模式通常有“ 1+1 ”(社区党组织 + 社区居委会)、“ 1+2 ”(社区党组织 + 社区居委会 + 社区工作站)、“ 1+3 ”(社区党组织 + 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 + 物业企业),甚至还有“ 1+4 ”,再加上商会组织。这些的核心都是“ 1 ”,可知社区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是社区建设的重点所在。

    谈社区自治

    ——从政府一元主体过渡到合作共治的多元主体

    记者:怎样才能整合这些“陌生人”,让他们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

    郑杭生:通过社区自治,让社区居委会成为名副其实的自治组织。自治是一种关系,一种分工,一个过程。一种关系是指社区居委会要正确处理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一种分工是指社区居委会和政府是分工合作、共同治理的,一个过程是指社区居委会的自治不能指望一蹴而应。具体而言,社区居委会要逐步减少行政性,增加自治性。传统的政府一元主体,导致社会管理和社区治理的过度行政化,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社区自治就要从政府的一元主体过渡到“政府-市场-社会”合作共治的多元主体。目前民政部总结各地经验,提出了“按议行分设的原则,以社区居委会作为主体组织,探索社区内议事层和执行层分开的社区建设组织形式”。“议”就是居委会代表社区居民进行议事、讨论,“行”就是社区事务工作站执行居委会的决议,或者社区事务工作站从居委会中剥离,专门执行街道交办的政府行政工作。这样居委会就不再是政府的“腿”,而真正成为居民的“头”。

    记者:广州是个流动人口特别多的城市,社区自治必然面临着如何让他们融入社区中的问题。在这方面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郑杭生:现在很多地方特别是广州,农村人、城市人、外来人口呈现“三元化”现象比较突出。让外来人口参与到社区自治中,关键在于“同城同待遇”,赋予外来人口同等的社会福利待遇,比如,打破户籍门槛,让他们同样享有选举权。

    这是个很漫长的过程,但只要在“同城同待遇”的轨迹上探索,让外来人口有归属感,他们自然会参与到社区自治中来。

    谈社区服务

    ——社会组织要与政府分工清楚 , 也要自我管理、自我制约

    记者:社区建设有没有重点和核心?

    郑杭生:社区服务是把陌生人世界连接起来的重要纽带,因而社区建设的重点和核心是社区服务。社区建设可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上下工夫。现在老百姓期望的一是增加收入,二是增加公共服务。社区所能做的就是提供各种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以及商业服务。其运行机制强调政府主导、社会广泛参与。政府主导体现为增加社区服务投入,兴办基础性、示范性的社区福利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区福利事业,让社会组织、民间资本广泛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同时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助社区。比如说,社区可以吸引民间资本、社会组织投资兴办养老机构,政府分别给予每张床位 4000 、 3000 、 2000 元不等的资助,每收一名户籍老人,给予 60 元的补贴。

    记者:您刚才提到要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到社区建设中,广州新型城市化也提出要创新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如何在社区建设中探索社会组织的发展?

    郑杭生:关键是政府要帮助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中发展。广州在社会组织培育上应该说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特别是在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门槛”和“松绑”方面,广州已经出台了相关规定,这一点对社会组织的发展尤其重要。接下来应该为社会组织提供发展平台,以制度化确保社区民间组织发展壮大。目前社区建设中最容易做的就是睦邻组织,比如说把邻居组织到一起,从事社区服务、公益慈善。但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要注意两点:一是社会组织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要与政府分工清楚;二是社会组织也要自我管理、自我制约。

    采访手记

    ——社区自治任重道远

    以“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的基层群众自治,当是社区建设的突破口所在。但现实问题是,居民委员会很多时候充当的是政府的“腿”,并不是居民的“头”。过多的行政化使得其并没有很好地发挥自治功能。

    最明显的莫过于居民参与不足,导致社区自治缺乏活力。社会的转型,使社区也进入一个“陌生人世界”,对社区公共事务漠不关心,社区凝聚力和社会信任感明显下降。同时,由于缺乏组织化的参与渠道,居民关注的多是个人利益,很少关注公共利益。 2011 年的一项统计数据显示,广州 1 万多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竟然不到 20% 。

    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实现社区自治?

    其一,剥离社区自治组织的行政化功能,让居委会成为名符其实的居民的“头”。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居民依法民主选举产生,是社区工作的主体,办理居民自治事务,不再承担以往政府交办的行政任务。

    其二,优化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机制。社区自治离不开社区民间组织的参与,一方面可以发展社区服务,解决社区自治的经费来源;另一方面社区民间组织可以为居民参与社区自治提供平台和渠道。这就需要政府给予社区服务业更多政策优惠,鼓励、吸引社会组织、民间资本投资社区服务业。比如说,政府采取补贴、奖励的方法以及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同时,政府要有意识将社会组织的培育与社区自治、养老服务、慈善扶贫、社区服务等同步起来,从而实现社区民间组织的协同发展,避免资源浪费。

    (作者:子在渊)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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