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把法援网点延伸到部队
■不论军籍,河南境内均可提供援助
创新涉军法援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焦作市司法局组织的律师进军营法律援助现场(资料图片)
【核心提示】
近日,由河南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评选的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新鲜出炉。这些精品案件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等事项,均属军人军属基本民生领域的涉法矛盾纠纷。
据了解,河南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司法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调研以后予以充分肯定。2012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1679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4.3万人次,切实维护了受援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了涉法矛盾纠纷,促进了部队及社会和谐稳定。
数据
河南省在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6个,覆盖率100%,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2075人。全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1679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4.3万人次,切实维护了受援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A 一场车祸背后的赔偿案
2012年3月17日下午,汤阴县韩庄乡北张贾村的闫某骑电动车沿302省道自西向东送女儿小妮到汤阴县某学校上学。祸从天降,当行驶至汤阴县职教中心路口西480米处时,被李某沿302省道自东向西驾驶的鹤壁某经贸有限公司的自卸货车撞倒,闫某当场死亡,小妮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发后,鹤壁某经贸有限公司给了闫某家属7万元赔偿金后便不再问津。一场车祸,两条人命。无奈之下,闫某的父亲老闫(现役军人石某的外祖父)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系卡到汤阴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考虑到老闫为军属,其妻子还患有严重的间歇性精神疾病,法律援助中心立即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对此案件简化手续、优先审查办理,当即指派具有丰富办案件经验的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郭鹏承办。
这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使一个完整的家庭一下子失去两名成员,仅剩下已到古稀之年的老闫及其患有精神病的妻子和闫某之子小帅。郭鹏深深为这个家庭感到惋惜,油然而生的责任感充盈内心,更坚定了要为老闫维权的信念。
承办律师对整个案件进行了仔细梳理,又翻阅了许多相关资料,经过对案情认真分析后认为:死者闫某、小妮虽系农村村民,但小妮已在汤阴县某学校就读两年,该校位于县城精忠路东段,是一所寄宿制学校。根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小妮在汤阴县某学校寄宿就读两年,应视为经常居住地为城镇,应按城市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确定代理方案后,承办律师先后到汤阴县某学校、汤阴县教育体育局调取了小妮的学籍档案,收集了她在县城就读居住的充分证据,代理老闫将鹤壁某经贸有限公司、自卸货车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并申请了财产保全。
案件如期开庭审理了。由于承办律师提出的诉讼请求有理有据,并在庭审中据理力争,合议庭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赔偿老闫及其妻子、孙子50万元,鹤壁某经贸有限公司赔偿269053.44元。因为承办律师在立案时就申请了财产保全,所以受援人很顺利地拿到了足额赔偿。
至此,一桩“同命同价”交通事故案件在承办律师的辛勤努力下圆满画上了句号。
此案入选近日新鲜出炉的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据了解,这些精品案件涉及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抚养费纠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等事项,均属军人军属基本民生领域的涉法矛盾纠纷。
B 走在全国前列的法援工作
我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2000年7月,全国第一个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中心在我省新乡挂牌成立,军人军属涉法涉诉问题有了专门的解决机构。
一直以来,省司法厅将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维护国防利益的重要工作,作为服务军人军属的实事来办,并列入法律援助工作重点,列入《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11-2015)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河南省司法行政工作十二五发展规划》,倾力为军人军属开通维权“绿色通道”。
工作中,我省把法律援助网点延伸到部队,对所有发生在河南境内的涉军维权事项均提供法律援助,而不论当事人军籍在何地……2011年9月,省司法厅与省军区政治部在总结我省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基础上,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上述做法增强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操作性,保证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及时受理和办理。
在开展法律援助网点进部队工作中,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充分考虑到官兵流动性强、训练任务重、与地方法律援助机构接触少、申请法律援助不便等部队管理等特点,在现有法律援助网点基础上,依托省军区系统建站,直接把法律援助网点延伸到部队,使官兵在部队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省军区政治部督促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维权网络的建立和运行,确保军人军属维权网络覆盖到位,运行高效。
这样一来,军属就可以通过法律援助接待室、值班律师办公室、受理点、工作站等所有法律援助机构中的服务网点申请法律援助。乡镇(街道)武装部及驻豫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还设有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联络员。
我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有8项职能,除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常规内容外,省司法厅还授权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对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事项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直接受理,报送法律援助机构备案,由法律援助机构直接指派人员办理,并监督案件质量、发放办案补贴。
按照《河南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不但驻豫部队官兵、在豫居住的军属是法律援助对象,而且省外服役的河南籍官兵,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在河南省的军人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与军人有法定扶养关系的亲属,均是法律援助对象。也就是说,我省法律援助机构对所有发生在河南境内的涉军维权事项,均提供法律援助,不论当事人军籍在何地。
C 送给军人军属的“法律盛宴”
“这次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让我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对一些以前不知道怎么办的问题有了更好的解决办法,给了我很大的帮助。”一名新入伍的小战士兴奋地说。
2012年11月16日,商丘市司法局走进驻商某部开展了以“法律援助进军营,拥军优属促和谐”为主题的大型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这次宣传活动采取赠送法律书籍、发放宣传资料、律师现场授课、专家法律咨询等形式,为现场2000多名官兵带来了全新的“法律盛宴”。
2012年,我省着力巩固完善军民融合式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全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和军地协同机制持续健全完善,服务提供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全省在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建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176个,覆盖率100%,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2075人。全年全省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案件1679件,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咨询4.3万人次,切实维护了受援军人军属合法权益,预防和化解了涉法矛盾纠纷,促进了部队及社会和谐稳定。
2012年11月至12月中旬,省司法厅、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开展了2012年度全省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各地司法局与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武部协作,以“法律援助进军营,拥军优属促和谐”为主题,紧密结合冬季征兵工作、部队老兵复退工作的现实需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
活动期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共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等3000多人次,走进各地冬季征兵现场及村(居),深入175个驻地部队、武警部队军营,开展法律援助宣传、专题讲座、法律咨询1733场次,发放军人军属法律援助便民联系卡18.3万张、宣传资料31.4万份,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25件。为应征入伍新兵及家属7.8万人普及了法律援助常识和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知识,排查涉法矛盾纠纷并受理案件210件;为1.7万名驻地部队基层官兵特别是面临复退的战士普及了法律援助常识和法律常识,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15件,为127名基层官兵及军属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办案服务。 (首席记者 赵蕾 通讯员 王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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