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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万元以下简单民案可一审终审

2013-01-11 11:03:3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从山东高院获悉,该院近日下发通知公布了山东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标的额。

    据了解,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设置了小额诉讼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山东高院根据民诉法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山东省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为:标的额10000元(含本数)以下的简单民事案件。

    据介绍,此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正确适用修改后的民诉法,有利于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记者余东明 孟伟阳 通讯员肖春燕)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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