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幸生
诚信,是一切道德基础和根本,是做人之基、交友之道、经商之魂、为政之本,是推进社会发展的极为重要的道德力量。构建诚信文化,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
对于一座城市,诚信就是吸引力,就是凝聚力,就是竞争力,就是软实力,就是老百姓幸福指数的增长。不少城市在概括和提炼城市精神中,都把“诚信”作为重要的一条。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中,诚信文化绝不可缺位,而是必须要提到一个重要的战略位置:
要开展诚信教育,提高市民的诚信意识。组织开展以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为目的的“诚信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新闻媒介、文学艺术等的作用,从社会舆论的角度为培育和提升公民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政府机关和职能部门的表率作用,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要完善立法,健全诚信法规制度。当前城市经济社会生活中的诚信缺失与诚信危机,与制度不完善、法律不健全有着密切的关系。要通过强有力的制度建设、法制建设,积极推动与诚信相关的立法工作,从规范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多方面建立一套规则和诚信管理体系,发挥制度与规划在诚信监督和管理体制中的作用。要从司法执行上落实法律责任,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和完善诚信监督体系。近年来,社会舆论监督在诚信文化建设中的作用也日益凸显。要研究互联网时代的诚信文化建设问题,注重发挥其积极作用,以正确引导舆论、加强对公共行为的监督,促进诚信文化的建设。
要加大失信惩戒机制的建设力度。惩戒失信,必须建立起一整套对社会公民和市场主体相互关系进行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准则,把失信纳入法制的轨道,形成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制环境,维护和培育良好的市场信用秩序。(军事科学院研究员 王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