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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的追求

2013-01-11 09:33:2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重庆市荣昌县检察院民行科科长潘朗

 

潘朗(前排右一)和同事下乡走访

    □起初,只有他办理过的案件的当事人知道这个号码。后来,一传十,十传百,荣昌县的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个手机号。老潘一点不介意手机号被公开:“这样,老百姓可以随时找得到我。”

    □开发商说:“你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都这么认真,冲着这份敬业精神,我同意和解。”

    □在老潘办理的700多件民事申诉案件中,让他难忘的还是重庆某煤业公司增股纠纷案。用老潘的话说,当年他可是拼着命,在挽救着这家企业和它的几百名职工。

    □这是老潘办理的案子第一次被作为经验与全国民行检察官交流。但按他的话说,自己并没有想到这么多,只是做好该做的事,“与民同行”罢了。

    “时间过得真快啊!”

    2012年12月10日上午,50岁的老潘回忆起自己从检14年的经历,不禁感慨。

    在重庆市荣昌县,只要说起检察官老潘,很多人都认识。老潘全名潘朗,是荣昌县检察院民行科的科长。在百姓眼中,这个皮肤黝黑、样貌憨厚、说话还带着点湖北口音的检察官为人正直,雷厉风行,专为他们说公道话。

    这些年,荣昌县的不少人遇到不平事,都会想到找老潘帮忙。老潘乐此不疲,尽心地干着自己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获得诸多荣誉。2012年9月,他又被重庆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亲民爱民优秀干警”。

    希望每个人都知道自己的手机号

    说话直来直去,不摆架子,不卖关子,是不少人对老潘的第一印象。除此之外,老潘的忙碌,也让我们印象深刻,我们的采访就不时被他的手机来电打断。来电话的,大多都和老潘正在办理的案件有关,也有一些陌生人的来电,要咨询法律问题的,希望老潘提供法律建议的。“每个电话都是一份信任和期望,不能不接,更不能辜负。”老潘说,就算当时有事错过了接电话,他也会尽快回过去。

    老潘的手机号用了10年了,从来没有换过。起初,只有他办理过的案件的当事人知道这个号码。后来,一传十,十传百,荣昌县的很多人都知道了这个手机号。老潘一点不介意手机号被公开:“这样,老百姓可以随时找得到我。”

    2012年10月,老潘陆续接到了荣昌县路孔镇玉鼎村一些村民的电话。这些村民都是重庆某农业开发公司在承包该村的白果林时聘用的工人。公司和村民口头约定每天给他们劳务费50元,按月发放。然而,约定的劳务费并没有按时发放到村民们手中,而是一拖再拖。于是,彭思菊、唐建芝等491名村民在向该公司追讨劳务费55.23万元未果后,向荣昌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

    荣昌县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多次与县法律援助中心会商案件,调查核实案情、固定证据,最终决定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

    老潘了解到公司并不是故意拖欠工资,而是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于是在向公司释法说理的同时,积极想办法帮助公司周转资金。“那段时间,我几乎每天都往那家公司跑。”老潘说。

    经过荣昌县检察院、荣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诉前和解。491位农民工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要回了自己的工资。

    案子虽然结了,但老潘在和农民兄弟相处的几天中了解到,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个体、私营企业都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习惯用口头约定的办法,这样往往导致在双方发生纠纷时缺少必要的依据。所以老潘一直提醒说:“兄弟姐妹们,你们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受雇,只是口头上的约定,若发生纠纷就很难取证,就会吃亏哟!”这样的话说多了,老潘都觉得自己快变成“婆婆嘴”了。

    没有化不开的结与怨

    “我不懂什么法律,反正我觉得不公平。”重庆市大足区80多岁的周某在房产官司败诉后不断申诉,已经9年了。老潘受案审查后发现周某的申诉理由确实不成立。考虑到老人行动不方便,他和同事一起赶到老人的家中告知审查结果。他刚刚说出审查意见,老人就抡起拐杖,气喘吁吁地打骂他出门。

    由于老人未交清安置房购房款,涉案房屋已经进入司法拍卖程序。为了减少老人的经济损失,老潘先后十多次去大足找到老人的8个子女,做通了他们的工作,并最终说服了老人。

    紧接着,老潘又去永川找开发商,但开发商态度强硬,不愿意和解。老潘没有气馁,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开发商说:“你为一个毫不相干的人都这么认真,冲着这份敬业精神,我同意和解。”

    结案后,老人带着一家子,拖着不便的身体,给老潘送来一面锦旗。老潘说:“从迎面砸来的拐杖到真心相送的锦旗,这让我坚信,老百姓是讲道理的,只要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事,就没有打不开的心结、解不了的难题!”

    在老潘办理的700多件民事申诉案件中,让他难忘的还是重庆某煤业公司增股纠纷案。用老潘的话说,当年他可是拼着命,在挽救着这家企业和它的几百名职工。

    这家公司原来是一家国有企业,1999年宣布破产后由原企业的144名职工共同出资成立了新的公司。2003年,新公司增资扩股,造成了以普通职工为主的一般股东与以管理层为主的大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严重失衡,由此引发了激烈的利益冲突。2009年6月,李乐明等75名小股东提起诉讼要求判令2003年的增股决议无效。小股东们一审胜诉,二审败诉。小股东们群情激愤,公司两次停产,濒临破产边缘,700余名职工、1000余名家属的生计受到严重影响。

    接手这件案子,老潘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案件本身的情况非常复杂,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多,而且案件处理的结果将直接关系到众多群众的切身利益。

    然而,困难再大,老潘也下定决心要拿下该案。

    由于案件涉及新旧公司法的衔接问题,很多法条他以前没接触过。于是,老潘白天忙着核实案情,晚上继续加班研究。那段时间,他经常是深夜12点甚至凌晨两三点钟才回家。19天后,案件审查终结。老潘认为,当年的增股决议没有依法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结论倒是出来了,可老潘还是吃不香、睡不着。因为办了多年民事案件的他知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积怨很深,一纸硬邦邦的判决很难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最终目的。

    “不行,我必须得再做点什么。”于是,在抗诉后,老潘和法院多次组织该公司企业代表、申诉人代表座谈,释法说理,耐心疏导。

    就在此时,老潘倒下了,持续感冒,喉咙嘶哑,肠胃炎经常发作,常常是和人说着说着就呕吐起来。申诉人和被申诉人劝他,叫他不要着急,先去看病。但是,“案子到了攻坚阶段,我怎么能不急?”他只有见缝插针挤出点时间去输液。

    经过8个月的不懈努力,双方达成和解:2003年增加的股份全部退出,小股东们获200万元补偿,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如今,该公司已成为全县纳税大户。

    结案的那天,很多老职工流下热泪,老潘的眼里也泛起了泪花。

    力争每件事都做到最好

    2004年的一天,荣昌县昌元法律服务所的廖安宇正在工作,一个精干的中年人走进了服务所的大门。

    来人自我介绍说叫潘朗,是县检察院民行科的干警,来联系工作的。廖安宇觉得奇怪,虽说自己经常跟法官、检察官打交道,但一般都是在法庭上,主动来所“联系工作”的司法人员,他还是头一个。

    “那时,荣昌县检察院民行科每年受理的申诉案子只有十多件,而法院每年判决的民行案件在两千件左右。不拓展案源不行啊!”于是老潘想了这么一个办法:主动出击,去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寻找案源。

    在老潘的主动出击下,2005年民行科受案32件、2006年受案42件、2007年受案49件、2008年上半年受案40件……老潘成了县法院以及县城大大小小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常客。他常常因为证据问题、法律问题甚至认识问题,与法官、律师们一起探讨,有时甚至争得面红耳赤。就是在这样的探讨和争论中,一个法院、检察院、律师三方互动交流的平台搭建起来了。

    2005年的一天,何某来民行科申诉一件案子,称他不久前收到一份民事判决书,自己是被告。判决已经生效,但自己从来“没收到应诉传票”,他连自己什么时候成为被告都不知道!

    老潘立即调阅原审卷宗,发现送达给何的传票已被他所在村“驻村干部郭某”签收。而经过查证,何某所在的村确实没有“郭某”此人。

    老潘遂以原判送达程序违法,审理程序违法为由,向原审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再审纠正了原审程序严重违法的问题。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这个案子在2007年全国民行工作座谈会上,成为典型案例进行交流。老潘针对该案撰写的案例点评,也入选了《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例选》一书。

    这是老潘办理的案子第一次被作为经验与全国民行检察官交流。但按他的话说,自己并没有想到这么多,只是做好该做的事,“与民同行”罢了。

    老潘有一个好习惯,每办一个案子都会思考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在办理一件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中,老潘为学习医事法学方面的知识而数次求教于重庆医科大学的钱茅锐副教授。案子办完后,老潘跟钱茅锐合作完成了《非法行医的行为形态及侵权责任的认定》一文,从侵权损害赔偿等方面探讨了非法行医侵权责任的法律适用问题,填补了学术上的空白。让老潘没有想到的是,重庆医科大学更因此打破惯例将他吸收为该校“医患关系权属属性及医事立法发展趋势”课题组成员。

    但愿总能享受为民的快乐

    1998年8月,36岁的潘朗作为军队转业干部,进入重庆市荣昌县检察院刑检科工作。2003年,潘朗转到了民行科。他说,人到四十,从头起步,困难重重。但是,与民同行、为民解困、维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和责任,让我体会到生命的价值;在浩瀚的民商法律中钻研,在复杂的案件中思考,也让我体会到一份从未有过的快乐。

    在每个接触过老潘的人眼里,他都有不同的一面。“从检14年,老潘除了因参加司法考试请过10天年休假外,再也没有休过一次年假。”荣昌县检察院检察长田远未说他是“拼命三郎”。政治处主任龙林贤说:“凡是要答复当事人的,他从不敷衍了事,一定要从法理上和情理上让当事人信服。”一名女干警说,老潘触发了“鲶鱼效应”,激励着院里的每一个干警。

    自2007年任民行科科长以来,老潘一共办理了各类民事申诉案件700多件,先后获得了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先进政法干警、重庆市五一劳动奖章、个人二等功、三等功等荣誉。

    面对这些赞誉,老潘每次都笑着摇摇头:“我只是一名普通的检察官,维护公平正义,享受为民执法的快乐,是我的使命和责任!能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沐浴到公平正义的阳光,是我最大的追求!”(沈义 罗娅)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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