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检察长会议在京召开 曹建明强调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重任
胡泽君主持会议 邱学强朱孝清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柯汉民莫文秀李如林张德利杨振江出席会议
1月10日,全国检察长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记者程丁摄
全国检察长会议10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近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真正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积极参与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曹建明指出,当前,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党的十八大报告深刻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对新的时代条件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了全面部署,突出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法律监督、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强化司法基本保障、确保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所有这些,为检察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创造了更加有利的条件。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和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准确判断我国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新变化,坚持“两点论”和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必须牢牢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主线,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和法治建设道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和实践,牢牢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一科学发展观最鲜明的精神实质,统筹好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实现自身科学发展两个方面。
曹建明指出,2013年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
曹建明强调,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是基础。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持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主动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
一要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中央关于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发展的切入点、着力点,更加重视依法保障和促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障和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保障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二要着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全力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积极参与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真正肩负起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职责使命。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使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努力提高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执法办案中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要着力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按照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要求,切实做到严格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四要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坚决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全面规范和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工作,重点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环节的法律监督,加强新增监督职责的实践探索,加强对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侵犯诉讼权利的监督。结合贯彻实施修改后民诉法和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转变“重刑轻民”的观念,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曹建明指出,加强司法公信建设,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这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实施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要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核心,加强自身建设,切实践行执法为民宗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的要求,坚持以规范执法促进公正执法。全面加强执法能力素质建设,着力推进思想政治建设,着力推进专业化建设,着力推进职业化建设。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牢固树立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没有不受监督的个人的观念,坚持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推进检察权运行公开化,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曹建明最后强调,检察机关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中央部署,以强化法律监督和自身监督为主线,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把素质能力建设摆到突出位置,大力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
今天的会议由高检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主持,副检察长邱学强、朱孝清、孙谦、姜建初、张常韧、柯汉民,中央纪委驻高检院纪检组组长莫文秀,政治部主任李如林,检委会专职委员张德利、杨振江出席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检察长,军事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检察院检察长,解放军各大单位检察院检察长,高检院各内设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等参加会议。有关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部门负责同志,高检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特约检察员等应邀出席会议。(肖玮 王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