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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肥东:创新社会管理 建设和谐肥东

2013-01-10 14:09:0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合肥日报 

立足化解矛盾求创新 促进“大和谐”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社会矛盾集中涌现,肥东县全力化解矛盾,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是注重宣传教育。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文明意识。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县普法办、县文广新局主办,在县电视台开设“与法同行”专栏,以案释法,提高普法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开展“诚信肥东”创建活动,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成功承办了安徽省中华经典诵读展演活动,评选表彰了第二届道德模范,被群众誉为“桥头守护神”的姚延顺获评为安徽省精神文明十佳事迹。陈万霞荣获“中国十大最美乡村教师”称号,其事迹多次在中央电视台播出。

二是突出源头预防。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三公开两恳谈”制度,即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定期举行镇、村民主恳谈会,让群众充分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管理,推动组织领导方式由“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转变,从而进一步减少党群、干群矛盾。以“构建大格局、维护大稳定、服务大发展”为目标,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维稳关口前移,坚持每周维稳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变“被动维稳”为“主动创稳”。

三是畅通民意渠道。积极完善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实行开门接访。做到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接访,班子成员全员参与接访,乡镇联动接访,律师陪同接访,把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疑难问题和上访人员息诉罢访作为工作落实的重点。推行信访代理。选好、聘优信访代理员,全县18个乡镇、2个开发园区、331个村(居、社区)均配备了信访代理员。

四是成立人民法院基层巡回法庭。2011年,县人民法院、县综治办、县司法局联合在全县15个乡镇综治工作中心建立人民法院基层巡回法庭(其他3个镇已建立基层常驻法庭)。基层巡回法庭充分运用其灵活机动、亲民便民、群众易于接受的特点,将巡回法庭开进老百姓房前屋后、田间地头、通过现场收案、现场调解、现场开庭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基层巡回法庭自开办以来,共开庭175次,全部结案。

五是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2011年以来肥东县检调、公调、诉调、援调对接机制逐步形成;人民调解与县公安、卫生、教育、房管、环保、人社、工商等部门的行政调解和县法院的司法调解对接机制也已建立,工作机制有效运行。建立了驻院人民调解室,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努力实现“三调联动”。

六是建立县级人民调解个案补贴机制。2010年,肥东县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县级人民调解个案补贴和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两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人民调解实行“谁调解补贴谁”的个案补贴制度,每季度由各基层司法所对辖区内村(居、社区)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案件进行分类初审(分为:简易、一般、疑难和重特大四类),报县司法局核定确认,再报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根据案件的分类结果相应给予每个案100元、200元、300元、500元补贴,专款划拨,兑现到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专项资金,按真正设立并运行工作的专调委每年补贴5万元,由县司法局统管,用于专兼职调解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个案补贴。2011年全县兑现个案补贴专款41万元,1000余名基层人民调解员得到补助。截至10月底,已兑现人民调解个案补贴近70万元。

立足以人为本求创新 改善“大民生”

社会管理实质上就是人的服务与管理,只有做到以人为本,着力改善民生,才能促进管理创新。

一是精心实施民生工程。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最大政绩,着力实施42项民生工程,民生保障领域进一步拓展,从最初解决“生活难、上学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到全面涵盖“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劳有所得、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等热点问题。

二是构建城乡救助体系。城乡低保保障水平不断提高。顺利完成城乡低保提标复核工作,加大检查、听证、公示力度,促进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更加规范、操作过程更加阳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生活,城市低保月标准由上年的28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1200元提高到1600元;向24582名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月60元提高到70元,15.3万名60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获国务院表彰。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达92.5万人,参合率近100%。开工建设2605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廉租住房177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0万元。店埠镇和众兴乡敬老院二期工程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全县集中供养率由上年的35%提高到50%。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效果明显。城乡救助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为扎实推进社会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关心关爱特殊群体。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用工谁负责,谁留宿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方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完善“2+2+2”审前调查评估制,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评估方法。已评估对象50名,建议予以非监禁刑23名,不同意非监禁刑3名,组织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到合肥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并在合肥监狱建立肥东县社区矫正人员警示教育基地。截至10月底,全县当年共接收矫正对象122名,解除矫正对象47名,现有在册矫正对象202名。目前全县已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11个,撮镇、古城等乡镇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结对帮扶机制,实现帮扶工作无缝延伸。

四是推进城乡社区建设步伐。认真开展调研摸底,制定出台了《肥东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实施意见》,完成10个乡镇33个村居更名社区和5家住宅小区的命名工作,积极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投入120余万元在店埠镇镇南、撮镇镇新安等6个社区开展社区标准化建设试点,不断增强居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是大力发展教育事业。2012年新建、改建15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扩建新城学校和县特教学校,完成1.4万平方米的校安重建工程、7所寄宿制学校学生宿舍和餐厅项目、884套教师周转房、120个留守儿童之家、12所乡村少年宫建设任务。新建了58个农家书屋、5个乡镇公共电子阅览室。近三年来完成了462个校安工程项目,加固46.6万平方米校舍,重建8.8万平方米校舍,按标准通过“一卡通”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2079人129.5万元,新建了300所农村留守儿童之家。每年7000多万元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社会资金都及时全额到位。

六是积极稳妥推进医疗卫生制度改革。中医院门诊急诊大楼、县精神卫生防治中心门诊综合楼投入使用,县级公立医院、基层医药卫生综合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卫生防治院和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清理化解乡镇卫生院债务,加强村医管理,积极推进村医养老保险。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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