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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龙陵:“四早”措施化解矛盾纠纷

2013-01-10 11:42: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自2012年以来,地处中缅边境的云南省龙陵县因矿产资源、水电工程、黄龙玉开发等项目的全面推进,一些社会矛盾交错出现,但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上访,矛盾纠纷基本被化解在了萌芽状态。在解决这些矛盾纠纷中,龙陵县公安局根据实际情况,总结出了一个“法宝”,这就是“四早”——苗头隐患“早发现”、情报信息“早报告”、纠纷事态“早稳控”、发生矛盾“早处置”。

    苗头隐患“早发现”

    2012年初,龙陵县内丰富的水电资源以及黄龙玉、铁矿、硅矿的开发,加上县城改造、高速公路修建等一大批项目的实施,征地、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诱因。龙陵县局大力加强基础信息采集,民警深入辖区和工程建设工地,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发现和掌握各类社会矛盾,做到苗头隐患刚一出现便被发现。2012年,共出动警力1.2万多人次,深入各村寨和工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基础信息采集及送证上门等服务,收集各类情报信息500余条,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一线。

    2012年6月11日,龙江派出所民警在邦焕村走访获悉:某高速公路第二合同段工人在大尖坡隧道用车辆把施工道路堵住,要求解决工人工资问题。民警发现情况后,及时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乡领导及时赶到现场,对工人进行劝导,并开展法律宣传,成功化解了这起事件。

    情报信息“早报告”

    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信息及时进行研判后,民警很快形成信息上报,同时形成公安信息、公安参考信息等,再进行归类处理,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及时报告局领导,安排专人有针对性地进行处理,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及早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让涉及部门参与处理,形成了“公安机关获取信息报告、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回应处理”的矛盾纠纷化解良性循环工作机制。

    2012年,全县公安机关共收集上报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10类35起,成功化解了20起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因黄龙玉采挖问题,黄龙玉公司护矿队员和周边村寨40多名群众发生争吵,极有可能演变成械斗事件,公安机关闻讯后迅速组织警力前往现场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平息了事态。

    纠纷事态“早稳控”

    根据民警获取的信息,龙陵县公安局组织分类研判,按照属地管理、属地稳控的原则,落实派出所所长“一把手”责任制,形成派出所所长对辖区负总责、社区民警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社区民警与联系的村组干部一道,定期深入事发地,跟踪掌握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稳控措施。同时报告乡党委乡政府和县公安局,由县局统一向县委、政府报告,县委、政府将矛盾纠纷稳控化解和各部门履职情况纳入对乡镇的考核,并由督察室定期进行跟踪督促,形成了全县性的工作体系,促进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

    2012年,全县公安机关对新发现和长期没有得到解决的20起矛盾纠纷进行跟踪处理,所有矛盾纠纷都得到妥善处置。

    发生矛盾“早处置”

    对于刚刚发生的矛盾纠纷,龙陵县公安局做到第一时间获悉、第一时间处置。

    因对等壳电站建设征地补偿标准不满意,麦地村的部分村民在等壳电站桥头路口设障,致使车辆无法通行。事发后,县公安局第一时间安排警力参与事件调查、维护秩序,配合县乡相关部门开展工作,最终圆满处置了这起事件。(记者 罗力生 通讯员 张红建)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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