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作者:评论员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三大建设”、“四项改革”、“五个能力”要求。这些要求,顺应了时代潮流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也对公平正义增添了更多的信心。如何落实?关键是两个字:实干。只有在一步一个脚印的实干中破解难题,才能顺应人民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过硬队伍建设。
实干容不得半点含糊。新时期,公安机关要担当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捍卫者的重任,必须牢记职责使命,不能丝毫动摇。各级公安机关只有自觉地将公安工作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来审视,牢牢把握科学发展新要求,把正确处理维护秩序与激发活力的关系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点,把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在动态中求新求变,才能确保人民群众在平安和公平正义中幸福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升公安队伍的亲和力、公信力。
实干要敢于直面矛盾、问题,加强对深层次矛盾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工作的思路、措施和办法。“四项改革”每一项都与公安工作有关,每一项都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不可分,每一项都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一事当前,是否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触及矛盾,善于解决问题,集中体现和反映了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改革已进入“深水区”,要推进“四项改革”,领导干部不能遇到问题就绕道、遇到矛盾就回避、遇到困难就低头。只有力行实干,在复杂的矛盾面前不回避,敢于担责,才不至于辜负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待;只有以人民利益为念,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勇气,敢于啃“硬骨头”,才能把公安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实干要掌握做好工作的本领,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公安机关担负着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双重职能,执法中一旦偏离法治轨道,不仅无益于矛盾的化解、问题的彻底解决,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因此,公安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冲突,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孟建柱同志指出,一切难题,只有在实干中才能破解;一切愿景,只有在实干中才能实现。我们相信,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释放的新思路、新信号、新气象,对于整个公安工作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好局、起好步,一定会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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