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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有关负责人回应河南兰考“1·4”火灾事件

2013-01-09 19:08: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新华社 

    新华网北京1月9日电(记者 卫敏丽)河南兰考7名孤儿和弃婴命殇民居火灾。人们在痛惜小生命无辜逝去的同时,也在追问我国现有孤儿救助体系究竟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兰考火灾事件暴露了孤儿救助体系存在漏洞。就民政部门而言,将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依法履行职责,主动做好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孤儿收留养育能力亟待全面提高

    问:兰考事件暴露出孤儿救助体系存在哪些问题?

    答:近年来,儿童福利事业长足发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国家建立了孤儿保障制度,对孤儿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和成年后的就业、住房做了制度安排。从2011年起,国家每月向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

    同时,我们也感到,我国儿童救助保护体系还不尽完善:有些法规需要修订,如公民收养条件过高;相关法规宣传普及不够;孤儿、弃婴的发现、报案、移送的网络体系不够健全;多数县(市、区)没有专门的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

    问: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答:近期,各地民政部门正在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情况进行全国性大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等特殊困境儿童的情况。

    民政部要求,在排查的基础上,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中不具备养育条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办机构的工作,抓紧将孤儿接收并集中安置到儿童福利机构;对已经具备养育条件,本人又坚持养育孤儿的,民政部门要与其签订合办协议,明确责权,纳入民政部门监管;对于已签订合办协议,排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对于符合收养条件且有收养意愿的个人,应当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对于借收留孤儿募捐牟利或操纵孤儿从事违法活动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民政部还派出工作组,分赴黑、吉、辽、豫、晋、冀等地,全面督促检查各地对个人及民办机构收留孤儿大排查和流浪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保护情况。

    下一步,民政部将积极推动修订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进一步鼓励公民收养;推动出台儿童社会福利条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在人口大县建设一批儿童福利机构,其他县在社会福利中心建设儿童福利部,全面提高孤儿收留养育能力。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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