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县(市)区全面推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
●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至70万元
●推出回迁房屋贷款业务,为旧城区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支持
记者1月8日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2年大连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0.4亿元,助力3.16万户家庭住进新居,贷款金额、户数同比分别增长39%、24%。这是大连市自1995年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个贷年发放额首次突破百亿元大关,成为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和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有力支撑。
2012年,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一系列惠民举措。 10月份上调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将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70万元,较好地满足了房价上涨形势下中低收入家庭购房的贷款需求;推出回迁房屋贷款业务,为旧城区居民改善住房条件提供支持,当年发放回迁房屋贷款150户、2264.2万元;向县(市)区全面推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贴息政策,加大房屋置换、互换贷款及商业、组合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推广力度,实现了个贷业务逆势快速增长,惠及面和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当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额占全市个人住房信贷总额的比例达到40%,创下历史最高水平。
大连市自1995年开办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根据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和职工合理需求,不断放宽贷款条件、扩大贷款范围、优化贷款流程,加快个贷业务发展。截至2012年末,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468.6亿元,支持26.88万户家庭圆了住房梦。(记者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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