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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四黑四害”保社会平安

2013-01-09 15:16: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有毒有害“食用油”、病死猪、“瘦肉精”、劣质生鲜乳、毒豆芽,一个个跃入眼帘的名词让人提心吊胆。

    2012年公安部把严打食品药品犯罪作为深入推进“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深化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犯罪,全面开展打击销售病死猪犯罪、打击制售假药犯罪破案会战,全力保卫广大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和用药安全。

    在前期分批公布一批典型案例的基础上,日前公安部“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办公室又公布了一批食品、药品犯罪典型案件。

    涉“地沟油”犯罪出现新动向

    经过多轮集中打击,在公安机关持续高压严打的震慑下,当前涉“地沟油”犯罪已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不法分子和企业顶风作案。

    与前期“地沟油”犯罪多是以餐厨垃圾等为原料不同,近期侦破的案件大多是以动物加工废料为原料,且往往是有资质的、生产规模较大的正规企业涉案,涉案油品动辄上千吨。

    典型案例:

    ——将工业用猪油、鱼油加工成“食用油”。2012年3月13日,云南省罗平县公安局对丰瑞油脂有限公司涉嫌“地沟油”犯罪一案立案侦查。在公安部协调指挥下,云南和广东等10个省区市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破获此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查封涉案油品1040吨。

    丰瑞油脂有限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陆续从广东、广西等地的30余家企业、个人手中购进工业用猪油、鱼油,加工成“食用油”销售,仅2011年8月至案发已销售有毒有害“食用油”1600余吨,销售金额达2000余万元。

    ——用猪皮油、鸡鸭油、泔水油生产“食用油”。2012年2月12日,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对标兵油脂有限公司非法制售“地沟油”案件集中收网,一举抓获13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查获“地沟油”150余吨、精炼“地沟油”2.1吨,用于精炼“地沟油”的白土2.3吨、化学试剂200余公斤。

    2010年以来,标兵油脂有限公司非法收集猪皮油、鸡鸭油、泔水油等作为原料加工生产“食用油”;2011年4月生产许可变更为生产工业油脂后,该公司仍然继续非法从事“地沟油”犯罪。截至案发,已售出2600余吨。

    ——下水道捞起“地沟油”。2012年5月2日,湖北省黄石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成功破获一起以胡某为首、涉及6省的制售“地沟油”案件,捣毁制售“地沟油”窝点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缴获“地沟油”200余吨。

    2007年,胡某组建黄石市木公工业油脂加工厂,取得环评资格并申办餐饮废油回收资质后,开始收购、掏捞、炼制“地沟油”。2008年以来,胡某利用下水道掏捞的“地沟油”和收购的餐饮废弃物、不能食用或变质的猪、牛等动物废弃物炼制“食用油”销往孙某等处。

    2011年4月至案发,安徽牧羊食用油脂有限公司从孙某等处购进“地沟油”后深加工销售,已查实2000余吨,案值3000余万元。

    严打“瘦肉精”犯罪产业链

    2011年公安机关组织开展的打击“瘦肉精”犯罪破案会战,沉重打击了“瘦肉精”犯罪产业链,基本打掉了国内“瘦肉精”研发生产源头。但“瘦肉精”仍时有发现,特别是出现了屠宰前给生猪注射 “瘦肉精”的新型犯罪方式。对此,全国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清查收缴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新型“瘦肉精”犯罪的监管和打击工作。

    典型案例:

    ——屠宰前给生猪注射“瘦肉精”。2012年初,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对天津肉类联合加工厂熏肉制品“瘦肉精”含量超标一案展开侦查,先后抓获田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现场查扣70余公斤“瘦肉精”。

    2009年至2011年间,犯罪嫌疑人陈某、张某非法购进20余箱“瘦肉精”,转售给生猪经纪人田某等人,田某等人利用其“猪经纪”身份将“瘦肉精”直接或间接销售给多个养猪场和生猪养殖户。养殖场和生猪养殖户有的在饲料中非法添加“瘦肉精”,有的在屠宰前给生猪注射“瘦肉精”。警方查明,部分含“瘦肉精”的生猪流向天津肉类联合加工厂。

    病死畜禽“再利用”

    病死畜禽的处置是养殖行业中的“老大难”问题。

    打击病死猪犯罪破案会战中,各地动辄侦破涉案金额逾千万的大要案件,充分说明当前这一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亟须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加强源头治理。

    此外,公安机关还发现有保险从业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或为病死猪犯罪提供条件,或直接参与犯罪,性质恶劣。

    典型案例:

    ——“华南水产肉店”日均销售两吨以上病死猪肉。2012年5月8日,辽宁省本溪市公安局会同明山分局捣毁一个以李某、闫某为首的制售病死猪肉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打掉制售病死猪肉犯罪窝点10处,现场查封病死猪肉30余吨。2007年9月至案发,李某以其注册成立的“华南水产肉店”为据点,日均向集贸市场、饭店、食品企业销售病死猪肉2吨以上,案值4600余万元。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闫某一直从事收购病死猪活动,将病死猪肉分割后掺入好猪肉中贩卖,部分病死猪肉转卖给李某,共涉及病死猪2.8万余头,案值5700余万元。

    ——保险公司理赔员参与收购病死猪。2012年4月10日,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破获一起保险公司理赔工作人员、屠宰厂负责人与不法分子勾结,非法收购、屠宰加工、销售病死猪肉的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

    2010年12月以来,阳光保险公司理赔员张某利用保险公司给生猪养殖户理赔病死猪工作之便,伙同生猪收购人陈某收购本应销毁的病死猪,将其销售给黑龙江省鹤岗市吉祥屠宰厂。吉祥屠宰厂负责人杨某组织工人屠宰,并将屠宰完的病死猪肉销售到鹤岗市多家农贸市场,累计屠宰、销售病死猪1000余头。

    ——病死猪肉加工成猪脚粽。2012年4月25日,浙江省衢州市公安局衢江分局经过3个月的深入侦查,破获邢某等人制售病死猪肉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6名。

    2007年至2012年3月,犯罪嫌疑人邢某、周某等以丽水鼎湖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名义雇用10余名人员,从犯罪嫌疑人王某、陈某、张某等处大量收购病死猪肉加工成猪脚粽,批发销往浙江、江西、福建等多地农贸市场,案值3000余万元。

    毒害蔓延至食品各种类别

    对食品行业中带有共性的 “潜规则”问题,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厉打击,同时完善监管、加强防范,共同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典型案例:

    ——无孔不入的毒豆芽。2012 年5月22日,浙江省义乌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制售有毒有害豆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4名,捣毁生产毒豆芽的“黑窝点”7个,当场查获毒豆芽64.9吨。

    2009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租用田地搭建工棚,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大量加工生产豆芽,日均生产、销售有毒、有害豆芽4000余公斤。

    ——有毒有害的凤爪。2012年7月,公安部部署指挥广西、贵州等地公安机关集中行动,成功破获一批利用工业用双氧水生产加工有毒有害凤爪系列案件,共抓获主要违法犯罪嫌疑人30余名,捣毁制售有毒有害凤爪的“黑工厂”、“黑市场”15个,查明涉案有毒有害凤爪2900余吨,收缴工业用双氧水2.1吨,销售网络涉及20个省区市的食品经营单位,案值4800余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正恩食品有限公司、鲜八桂食品加工厂、宏伟食品有限公司,北海绿然食品贸易有限公司等不法企业,在清洗、浸泡工艺中加入工业用双氧水,将凤爪浸泡后包装出厂。经检测,产品中含有大量残留过氧化氢。

    药用胶囊竟用工业明胶生产

    近年来,不法企业以具备食用明胶生产资质为掩护,大量采购皮革废料生产工业明胶,并将工业明胶销往食品药品生产企业,上下游企业还订立“攻守同盟”,千方百计逃避打击。如2012年媒体曝光的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公安机关反应迅速,在短时间内即查清了全案事实,但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还有待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源头治理、日常监管。典型案例:

    ——查扣五亿余粒铬超标药用胶囊。2012年4月15日媒体曝光铬超标药用胶囊事件后,公安部迅速指挥河北、浙江、江西等8省公安机关成功侦破18起重大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28名,查封28家企业94条生产线,查扣涉案胶囊5亿余粒,全环节查明工业明胶产品销往21个省区市的80余家药品、食品生产单位的事实。

    浙江省新昌县卓康胶囊有限公司、安徽省淮南市胶丸厂、山东省济南市名洋胶囊公司等10余家胶囊生产企业,分别从河北、江西、四川等地多家明胶生产企业大量购入工业明胶用于生产胶囊,产品主要销往药品、保健品生产企业。

    目前,江西公安机关侦办的潘某等制售铬超标胶囊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已被判处有期徒刑。(记者 石杨 李吉莲)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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