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8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四川省已下拨4.53亿元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帮助灾区做好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2012年,四川省遭受洪涝、地质灾害、干旱等自然灾害,尤以洪涝灾害较突出。4.53亿元中央和省级冬春救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地区农村居民的衣、食、住、医等临时困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恢复重建倒损住房,以及采购、管理、储运救灾物资等项支出。
省民政厅要求各市县按照分类救助、保障重点的原则,重点向重灾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优先做好因灾倒房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和受灾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救灾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折)通”发放到户。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途径,向社会公布救灾政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保证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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