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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政法委书记李小敏: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提升法治江苏建设水平

2013-01-08 20:54: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发言摘要

    编者按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今年政法工作的新思路。“三大建设”为载体: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四项改革”为重点: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五个能力”为保障: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会议期间,北京、湖北、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作了主题发言,分别介绍了他们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本网摘登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李小敏

    一、坚持目标引领,积极构建法治建设先导区。江苏省委在1997年作出《关于推进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2004年出台《法治江苏建设纲要》的基础上,去年印发了《关于深化法治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建成全国法治建设先导区的总目标。我们将坚持围绕这一目标,作出更加周密安排,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争取我省法治建设在五个方面位居全国前列: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力争位居全国前列,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明显提高;公正廉洁司法水平力争位居全国前列,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的满意率达95%以上;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力争位居全国前列,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水平力争位居全国前列,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法治创建绩效力争位居全国前列,中心城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法治创建工作先进标准,使法治江苏建设水平与全省“两个率先”进程相适应。

    二、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法治建设整体水平。着眼规范司法行为,大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积极推行执法依据、流程、结果公开,健全党委政法委执法巡视、执法评议、案件督办、案件评查等制度,狠抓对重要执法环节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等损害司法公正的行为,确保公正廉洁执法。着眼规范行政行为,大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健全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努力使行政效率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着眼规范社会行为,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扎实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教育展馆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不断丰富群众法治文化生活,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真正把法律作为必须遵循的基本规范和保障权利的有力武器。

    三、完善创建体系,切实增强法治建设工作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创建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完善以法治城市和法治县(市、区)创建为主体,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为支撑,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及企事业单位等基层法治创建为基础的法治创建活动体系。在创建内容上,从主要抓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教育向与社会管理、平安建设、队伍建设结合转变,尤其在提高平安建设法治化水平上进一步下功夫,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在创建标准上,从以内部考核为主向更加注重群众评判转变,完善民意调查和社会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形成正确的创建工作导向;在创建方法上,从主要由党政部门抓创建向全社会齐抓共创转变,形成党政推动、干群互动、舆论发动、各方联动的生动局面。

    四、办好惠民实事,不断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的新期待,在每年兴办一批法治惠民实事的基础上,今年着力办好八件实事项目:拓展基层法律服务,加快推进政府法律顾问进村镇、进社区,完善“一村一顾问”和城市社区法律工作站建设,村(社区)法律服务覆盖率达到95%,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市、县(市、区)全面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资金,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对象都能得到及时救助;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积极打造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降低援助门槛,做到应援尽援;优化社区治安环境,整合社区警务和群防群治力量,加快社区安全设施建设和改造,推进居民家庭技防建设,城乡技防入户率分别达到85%和75%以上;加快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基本完成全省集中换发证工作;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全面完成党政机关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专项积案清理工作;着力规范交通秩序,开展公民文明出行教育活动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率力争再提高10个百分点。

    五、强化体制保障,努力形成法治建设的整体合力。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法委(依法治理办)组织推动、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法治建设体制。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依法治理办)的作用,通过制定规划、政策指导、督促检查、创建考核、典型示范等措施,深入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形成公正廉洁执法直接抓、法制宣传教育组织抓、社会管理法治化协调抓、依法行政推动抓的工作模式;有效发挥在省有关部门设立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制宣传、依法经营、基层民主、新闻宣传等法治建设协调指导办公室的作用,分头抓好法治建设相关任务的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积极发挥人民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广大群众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身法治实践,形成法治建设人人参与、法治社会人人共享的工作氛围。(法制日报记者 王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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