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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政法委副书记刘力伟:完善机制创新举措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浙江

2013-01-08 20:47:4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长安网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发言摘要

编者按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月7日至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提出了今年政法工作的新思路。“三大建设”为载体: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四项改革”为重点:推进劳教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五个能力”为保障: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

会议期间,北京、湖北、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政法委书记、综治办主任作了主题发言,分别介绍了他们在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本网摘登部分发言,以飨读者。

浙江省委常委、政法委副书记 刘力伟

    一、坚持统筹协调推进,进一步凝聚平安浙江建设的整体合力。这次会议把建设平安中国作为政法工作的三大奋斗目标之一,抓住了政法机关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我们将在原有平安浙江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内涵、拓展领域、凝聚力量,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既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主力军作用,又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资源,不断增强统筹性和协调性。要更加注重把平安建设摆到“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来谋划,按照“大平安”的定位,积极推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各个领域的安全工作。要更加注重健全平安建设责任体系,完善党政统一领导、平安办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形成“上下联动、条块协同、齐抓共建、整体推进”的良好格局。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平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大力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强化普法教育,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把平安建设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要更加注重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综合治理优势,不断健全和拓展公众参与的载体和平台,引导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形成共建共享平安和谐的浓厚氛围。

    二、坚持群众需求导向,进一步提升平安浙江建设的实效。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提出的以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的要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公共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突出问题。要突出化解社会矛盾,密切关注经济波动和社会发展变化对社会稳定的影响,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切实防止社会矛盾积聚、激化,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特别要妥善处理好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落实帮助企业解难脱困的各项措施;妥善处理好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等方面的矛盾纠纷,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要突出加强社会治安防控,在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的同时,因地制宜开展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加强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健全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确保社会治安平稳有序。特别要严格管制枪支、危爆物品,严格落实校园等重点场所部位的安全防范,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个人极端事件。要突出强化公共安全,坚持主动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传统方法和现代手段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抓好道路交通、消防、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夯实平安浙江建设的根基。“枫桥经验”的精髓是立足基层、就地化解矛盾。我们将按照这次会议提出把平安建设重心放在基层的要求,结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着力健全完善平安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基础。要突出抓平台,以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为抓手,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下大力气改变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状况,统筹上与下、条与块、政府与社会的各类资源,真正使中心成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平台,成为推进平安村、平安社区、平安企业、平安学校等“细胞工程”建设的重要阵地。要突出抓机制,按照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要求,加快完善以情报信息收集研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涉稳舆情应对处置、公共安全事件社会应急联动为重点的维稳工作机制,特别要积极推动平安建设网络化、信息化、社会化,不断提高平安建设整体水平。要突出抓队伍,紧紧围绕“五个能力”建设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法综治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综治办等基层政法单位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防群治活动,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四、坚持完善考核体系,进一步增强平安浙江建设的动力。要完善考评指标,突出“重结果”,把重大案(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指数等结果性指标,作为衡量一个地方平安建设成效的主要指标;突出“动态性”,结合平安建设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有针对性地调整完善考核标准和权重,做到指标设置更科学、考核评价更合理、解决问题更有效。要优化考评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尽量多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更多地采用明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切实提高考评结果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特别要坚持把评判交给群众,通过问卷测评、媒体公示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正做到“平安不平安,老百姓说了算”。要用好考评结果,把推进平安浙江建设工作成效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及时兑现奖惩,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干部抓平安、抓稳定的内在动力。(法制日报记者 王建军)

[责任编辑:闫天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