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专题> 热烈庆祝全国政法工作会议胜利召开> 权威解读

盘点2012年政法工作关键词 打击犯罪更给力群众安全感提升

2013-01-08 19:18: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过去的2012年,对于全国政法机关而言是不平凡的一年。

    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通过开展一系列打击犯罪专项行动和办理一大批备受社会关注的大案要案,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

    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颁布后,政法机关积极组织培训和开展试点工作,确保新法贯彻执行正确实施;

    这一年,全国政法机关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取得明显成效,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取得新进展,不断创造维护稳定、化解矛盾、守护平安的新经验新做法;

    2012年,全国300多万政法干警用实际行动,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神圣使命,交出了令党和人民满意的答卷。十大关键词记录了过去一年我国政法事业不断前行的坚实步履。

    关键词1 司法改革成绩丰硕获认同

    【回眸】2012年10月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的司法改革》白皮书。这是中国首次就司法改革问题发布白皮书。

    白皮书全文约1.8万字,全面、系统地向国内外介绍了中国司法改革的基本情况和主要成就,表明中国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态度和决心,增进了国内外对中国司法改革以及法治建设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2012年是司法改革深入推进、成果丰硕的一年。全国铁路法院、铁路检察院完成改革全部移交地方,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人们期待已久的新刑事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大修”后的刑事诉讼法,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通过对证据制度、逮捕程序等一系列规则的修改和完善,加大打击犯罪力度,当事人合法权益更有保障。

    同年9月,中央政法委组织全国政法系统开展声势浩大的“聚焦执法公正”集中宣传活动,广大群众在活动中充分感受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发展,维护司法公正、尊重保障人权、践行司法为民、增进司法和谐、推动科学发展,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这场力度空前的改革,实现了预期目标,在提高政法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政法机关公信力上见到了明显成效。

    关键词2 着力打造高素质政法队伍

    【回眸】“一、二、三、四!”2012年6月11日8时许,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园内,10个方队迈着统一步伐,喊着嘹亮口号,精神抖擞地列队前行。他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525名政法委书记。

    2012年上半年,中央政法委组织6期培训班,对全国省、市、县三级3300多名党委政法委书记进行了集中培训。通过培训,政法委书记们进一步树立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

    在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地方政法委书记培训班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相继召开全国性会议对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进行部署动员,各地政法机关普遍采取领导带队督导、建立基层联系点、召开工作推进会、定期巡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等形式,狠抓工作落实。

    公安部、最高检通过推选“最美警察”、“最美青年检察官”活动,评选出一批群众心目中最美的公安民警,充分展示青年检察官的崭新风貌。各地政法机关通过树立典型,引导广大干警学习先进,增强政法干警执法为民宗旨意识,强化公正廉洁司法职业操守,着力打造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政法队伍。

    关键词3 法治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回眸】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系。

    “法治保障”第一次写入党代会报告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大政方针中。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根本上讲要依靠法治,使社会管理各项活动都依法进行。2012年,全国政法机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目标,着力加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等服务管理,积极推动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入扎实推进综合试点,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新路子。

    群众看政法,首先看平安。全国政法综治部门通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模式,全面深化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公共安全体系,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指数同步上升,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关键词4 贯彻落实“两法”保障人权

    【回眸】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刑事诉讼法作出重大修改和完善,包括在总则中写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并在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同年8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

    两大诉讼法先后修改,素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修改条文逾百条,在证据制度、辩护制度、强制措施、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方面都有重要完善。而民事诉讼法修改涉及面也相当广泛,强化了对当事人诉权保障,增设了公益诉讼、小额诉讼等新制度,强化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受到世人瞩目。

    两大诉讼法修改后,全国政法机关迅速行动,提前部署。中央政法各部门密集出台各项配套规范性文件,各地政法机关纷纷组织学习培训,开展试点工作。一些有利于保障人权、规范执法的新规定率先得到贯彻执行。这些都为“两法”的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也让人们看到了政法机关推进法治进程的决心和努力。

    随着新年钟声的敲响,新刑事诉讼法、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开始实施,新旧法衔接平稳过渡,新法正在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

    关键词5 湄公河案创司法多个第一

    【回眸】2012年12月2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湄公河中国船员遇害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最终,云南高院驳回糯康等6人的上诉,维持对糯康、桑康·乍萨、依莱、扎西卡的死刑判决,维持并核准对扎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维持对扎拖波有期徒刑8年的判决。

    2011年10月5日,我国13名船员在湄公河被杀害并抛尸。惨案发生后,中国以强有力的姿态,联合老挝、缅甸和泰国,用不到10个月的时间,迅速查清案情将糯康犯罪团伙一网打尽,移送至国内接受中国法律的审判。

    此案从侦查抓捕、审查起诉到审判定罪,开创了我国司法工作的多个第一:主导多国司法机关深度合作调查取证;首次邀请包括多名警察在内的来自老挝、泰国的13名证人出庭作证,并对这些证人采取了有效保护措施;案件审理时使用了同声传译与现场翻译。另外,针对糯康等6名被告人均表示不自行委托律师这一情况,法院为他们指定了法律援助律师。

    湄公河案的办理,表明了我国打击跨国犯罪、维护我国海外公民合法权益的决心和信心;该案的公开、公正审判,也彰显了我国司法文明和进步,赢得了国外的尊重和国内各界的好评。

[责任编辑:闫天舒]
相关报道

·[视频]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甘肃灵台检察院学习讨论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山东省潍坊市组织收听收看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西藏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全面开创政法工作新局面
·三大建设 五个能力 概括政法工作的思路布局 四项改革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三大建设 五个能力 概括政法工作的思路布局 四项改革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期待
·人民法院报:政法工作开新局 法治助推中国梦
·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孟建柱出席会议并讲话
·媒体热议全国政法工作会 1 2 3 4 5 网友盛赞:顶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