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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加快建立公益慈善信息披露机制

2013-01-08 17:43: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日报 

    信息公开透明是公益慈善组织的生命线,也是提高公益慈善组织公信力并使之与其社会责任相适应的必经之路。在过去一年中,我省民政部门主导推动了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尤其是对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会,更是强力推进其透明度的提升。在此过程中,一些慈善组织率先作出了示范。

    记者了解到,新的一年,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着力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并逐步建立全省统一、完整、公开的公益慈善信息披露机制。各慈善组织在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要求等方面将有统一的指引,使慈善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和长效。

    加快公布“家底” 争取公众信任支持

    有关专家认为,信息公开透明是慈善组织的“生命”,已成为一个社会共识。经过“郭美美事件”之后,慈善组织尤其是具有官方背景的慈善组织,只有通过更详尽的信息公开,才有挽回公众信任的空间。

    据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已付诸行动,以“强化信息公开”作为重点,提高慈善组织公信力。根据民政部《公益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指导意见,广东全面开展“加强慈善信息公开,打造全省慈善组织公信力”的活动。

    一方面,推动慈善组织实现“五公开”的目标,即:善款收支、定向捐款、善款采购、善款使用绩效评价、慈善账目公开;另一方面,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重点实行“三公开”,即:公开捐赠接收、公开项目运作、公开运营成本,并要求公开到“目”。

    省慈善总会作为官方慈善组织的代表,率先公布“家底”,对善款筹集、使用、效果进行公开。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相关工作已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每年4月1日向社会全面公开上一年度全年有关慈善信息和运行成本。

    去年3月,该会整理完成了2011年度的慈善信息并如期向社会进行公布,把慈善项目细分为赈灾项目、自办项目、协管项目、委托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块近30个子项目,每个公开项目的收支力求翔实明细。

    “去年底,我们又向社会公布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以来接受社会捐赠的信息,确保募捐的公开透明。今年,信息公开将继续是我们的重点,向社会展现一个更加清晰透明的我们。”省慈善总会的这位负责人说。

    建设良制良法 谋求慈善组织善治

    去年,省民政厅推动各地慈善组织按照强化制度监督、社会监督、财务监管等“三强化”的要求,强化内部管理和规范化运作,实现有效的自我监督。

    其中,重点是做好三项工作,即建立独立监事会制度,邀请其他社团等第三方代表进入监事会,并为监事会独立运作提供各项保障;完善自身章程,特别是对组织决策,善款的筹集、使用、拨付,项目的实施、验收、绩效评估等主要环节进行规范;规范财务管理,制订并完善各项会计制度,财务细化到“目”。

    省慈善总会负责人表示,他们去年已建立了独立监事会制度。同时,他们密切配合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制订并完善各项会计制度,建立序时台账,推动财务电子化管理。

    除了慈善组织各项制度机制的“良制”建设外,有关专家认为,当前,我国慈善领域的立法是一个亟待取得突破的重大课题。要实现“依法慈善”,首先必须要有法,并且这个法一定要是“良法”,为对慈善组织的“善治”提供法律基础。这比单个的慈善组织“独善其身”更有长效意义。

    目前民政部正在起草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如果这个意见能够顺利发布,将为民政部门依法、依规监管慈善事业发展提供依据,有利于加大对慈善组织、慈善行为的监管力度。

    在国家的慈善立法尚未揭开面纱时,我省的广州、深圳,以及省外的北京、上海、江苏、湖南等地都率先开展慈善立法工作,有的地方慈善法规已正式出台实施。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省慈善事业条例(草案)》也在加快制定完善中。有专家对此表示,期待这部地方慈善法规,能够为广东进一步明确慈善事业概念、培育慈善组织、规范慈善行为、弘扬慈善文化、强化扶持措施、优化慈善环境作出优质的“顶层设计”。

    慈善信息发布 探索省级综合平台

    记者了解到,在“十二五”期间,我省慈善领域的发展计划是推动形成政府监管、民间运作、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慈善事业管理体制和运行格局。

    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继续推动全省各级慈善会全面深入地公开慈善信息。目前,省民政部门正依托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信息公开工作,探索建立省级慈善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制定慈善捐助信息公示制度,明确公示原则、内容、时限、方式等,逐步建立全省统一、完整、公开的公益慈善信息披露机制。

    在监管方面,将进一步充分利用年审、年报,由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对组织运作易滋生问题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和常规性监督,并发挥财税、审计、监察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作用,通过不定期查账或专项审计等方式,对慈善组织年度收入和支出明细账、工作经费等情况进行监管。

    特别是对“广东扶贫济困日”等重大活动,坚持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重点项目审计、阶段性工作审计等。推进第三方评估制度建立,加强社会监管。目前,我省已制定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设立了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并以此为基础,依托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适时开展评估工作。

    有关专家认为,现在社会大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危机”仍然没有解除,如何凝聚向善的力量,在全社会弘扬慈善文化,需要政府、慈善组织、公众的共同努力和参与。首先“打铁还需自身硬”,慈善组织要成为认真做事、守法守信、项目优质的法人实体。对于慈善组织来说,必须让更多的人了解你,才能使他们相信你。(记者 李强)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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