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具有线长、点多、面广的特点,客流密集,特别是深置地下,环境封闭,在通风、客流快速疏散等方面都受到很大限制,对安保工作的要求极高。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惯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国内各大城市地铁建设展开后,均先后成立地铁公安部门参与工程建设。因此,大连市人大代表、市公交客运集团董事长隋悦家等10名代表在两会上联名提出了《关于组建地铁交通公安分局的议案》。
隋悦家说,当前,我市地铁1、2号线工程,202路轨道线路延伸工程,金州九里至普湾新区城际铁路工程相继进入车站建设及各类设备招投标采购和安装阶段。全市轨道交通固定资产投入已突破300亿元,保卫国有资产安全迫在眉睫。但我市至今没有成立地铁公安部门,地铁安保设施的规划、设置、建设、投资等已经滞后于主体工程,公安应急指挥中心、视频监控、有线无线通讯、反恐防爆、车站警务室等无法与地铁、轻轨主体工程同步建设。
隋悦家告诉记者,2012年4月24日,市十四届人大第二十八次常委会会议通过了《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审查处理意见的决定》,同意市人大财经委关于隋悦家等10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我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管理立法的议案》(第Y-5号)的审查意见,将我市轨道交通立法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计划,争取在地铁开通运营前颁布实施。此次地方立法为我省首次针对城市轨道交通立法。为此,亟待确定我市地铁公安执法主体,及时参与该条例的安保、应急处置等内容的制定,并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予以授权执法。
市政府已明确地铁和公交一体化发展的方针,大连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已经成立,并由大连公交客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为满足我市轨道交通、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需要,隋悦家等代表建议:一是借鉴北京、上海、成都等城市轨道交通公安保卫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在现有的大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的基础上,于年内尽快组建地铁交通公安分局,承担起全市轨道交通和公共交通、公路运输一体化的治安管理责任。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地铁、轻轨安保机构和警力编制,以便迅速开展地铁公安招录警力、设置机构、技能培训、招聘辅警等工作;尽快参与地铁安保基础工程建设;落实维稳、处突、信访、保护性施工等工作。二是建设大连市轨道交通应急控制指挥中心,构建轨道交通安保应急控制指挥中心三级框架。按照国家标准,参考各地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标准,同步建设和配置视频监控、实体防护、危险品检测等装备。三是借鉴杭州等城市成立地铁公安消防分局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设置我市轨道交通消防专业机构,承担地铁、轻轨运营的消防安全保卫和应急救援。(记者张玮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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