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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

2013-01-08 10:39:1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臧 华

    生活清贫精神富有的“憨”法官

    臧华,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圣水峪人民法庭庭长。他在基层人民法庭连续工作了18年,没有一起违纪投诉,审结各类案件2700余件,没有一件引发不良后果。他时刻牢记党的宗旨,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司法为民,秉公办案,忠实履行了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他先后多次受到市县表彰,并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荣记“个人二等功”,被山东省委政法委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称号,被山东省委授予“齐鲁先锋共产党员”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他的博客“天地之间”被评为中国法院网首届“十佳”法律博客。(臧华事迹详见《采风周刊》2012年10月16日第五版)

    人物感言

    我没有受过高深的教育,也没有太强的工作能力,甚至自己的为人处事都很笨,但笨人有笨法,那就是踏实做事,实在为人。十八年的基层法庭工作,使我深深地体会到老百姓的不容易,体会到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渴望,作为法官,只有对老百姓付出真情,才会赢得老百姓发自内心的尊重。

    同事印象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人民法庭审判员乔玉来:与臧庭长一起工作近三年,每年都会对他有更深刻的认识。初到法庭,我的感觉是“苦”。但臧庭长却能以苦为乐,在繁琐的工作中找到乐趣,并以乐观的心态感染着我,让我感受到法庭工作的“甜”。当面对复杂的案件感觉无从下手时,他总能剥茧抽丝,三言两语就指出关键,迎刃而解。面对荣誉,他总是很谦虚,并以此为动力,更加努力地去工作。扎根基层十余年,审理案件数千起,用法律伸张正义,用亲情化解矛盾,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臧华。

    山东省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人民法庭助理审判员马鹏飞:“善良、朴实、憨厚、清廉”,这就是我心目中的臧华。在圣水峪法庭工作一年多的时间里,臧庭长的一言一行对我的影响非常大,让我学到了“要做事,先做人”的道理。他秉承“水的智慧”去化解矛盾;用“尚拙”的精神去处理和当事人的关系;用“认真负责”的态度去处理每个案件;用“谦虚谨慎”的方式和同志们和谐相处。作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他并没有将荣誉看得太重,而是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最高荣誉和行动指南。

[责任编辑:季上平]